住建部新规《住宅项目规范》的不足:多技术少人文
新规解读
3月31日住建部颁布《住宅项目规范》GB 55038-2025,全文均为强制性条款,从2025年5月1日执行;与此规范不一致的,均需按此规范执行,原分散在各规范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作废。
其中有不少新规定,如:住宅层高不得低于3米;4层及以上应设电梯;移动通信信号应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内等。
另外,提高了部分指标,如:提高了卧室、起居室净高指标(整个体不得低于2.6米、局部不得低于2.2米);提高了卧室、起居室与相邻房墙、邻房楼板的隔声性能指标;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临空处栏杆高度等。
这些要求,无疑能增加居住舒适度和居住安全性;同时,也无疑也能增加建设成本,拉高新房房价,从而稳定市场平均房价。能否实现居住和谐,能否提高住宅全周期寿命,或许并不重要?
美中不足
1.0.3条住宅目标与原则
加上 “5、便于管理,利于物权自治”这条可好?
2.1章节 规模与布局
关于规模,写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业管理、物权自治、市场需求和配套条件等,.....”,是不是更能体现住建部痛定思痛、加强源头治理物业管理顽疾的决心?
关于规模,是不是应该限制超大规模、超大体量住户的楼盘。比如规定,一个住宅区最多住户2000户,最大专有面积15万平方米。因为很多超大体量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召开门槛高,联系业主太难了,并导致纠纷不断,大大降低了业主的居住幸福感。
只管卖地爽、建设投入大,超大住宅组团20年后,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充满苦果与泪水,住建同志知道吗???!!!是不是又有事做了,因为要成为更新部了???
2.1.3第4款 关于配套
关于配套,配套这些很好,但是否应列入建设成本,是否可进入房价,产权权属、利益分配,都依然语焉不详。业主也难见其他官方明文规定,这个配套糊涂账好似依然延续着。
2.1.4条:关于布局
关于布局,似乎只考虑了自然环境状况,消防问题要考虑吗,商业等配套与住宅的“闹静分离、动静分离、便于管理、利于物权自治”,是否也应该考虑呢?
草根谈
一看这住宅项目规范,就知是技术专家弄出来的,基本没有社科社治专家介入,所以和住建历来规范一样,存在严重缺陷。
似乎也暗示:技术专家是好似生活在真空,对住宅物业管理难痛点,似乎一无所知?或者是知道不能说、也不敢说?
其实住宅物业饱受诟病,和住宅规划、住宅设计、住宅建设中的问题是密不可分的。
建筑除了使用功能和技术要求外,不论是住宅、公建、商业,都是供人使用的,必须要符合人性、便于管理,有利于社治,但住建相关规范,从来缺少人文研究,并因此埋下不少祸根。
比如导致超大型小区泛滥,商业住宅混杂等等,引起物业管理纷争与混乱;比如公共配套只管建设,但是对成本摊销、使用管理、产权归属、用益物权归属等避而不谈,从不厘清,导致车位、会所等纷争不断,业主维权艰难。
模糊不清或缺少人文,开发商和物业获益颇多,住宅业主多半苦不堪言,并埋下不断住宅业主不断维权抗争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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