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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明明是党政分设,却并没有两个“一把手”,这点出了怎样的乡镇权力真相?
乡镇尽管拥有党委书记和镇长两个职务,并且通常都是有不同的人员担任,但却并不会像以上的省市县等各级党政机关一样,存在党政“两个一把手”的权力架构。
因为党委书记是唯一的实际掌权者,而镇长仅是党委领导下的执行者。而这一现象是源于乡镇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以及组织结构特点和实践中的权责分配。
其实在制度设计上,就已经明确党委书记的绝对领导地位。乡镇党政机关不仅要遵循党领导一切的原则,而且要根据党章和国家治理体系,将乡镇党委作为乡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党委书记作为党委主要负责人,天然成为乡镇最高决策者。镇长虽名义上负责政府工作,但需接受党委领导,其角色被定位为“党领导下的政府办事员”而非独立的一把手。
乡镇重大决策必须由党委书记做出,镇长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决定;党委书记还掌握人事任免权,镇长在人事问题上的意见也需党委书记批准。
所以镇长虽与党委书记同为“正科级”,但实际权力悬殊。党委书记不仅管全局,还可直接干预乡镇政府事务,而镇长在财政、人事等核心领域更缺乏自主权。
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权责不对等的制度安排和乡镇的实际组织结构有密切关联。乡镇党政机构虽分设,但实质上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实现交叉任职,镇长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而副镇长多为党委委员。
在决策程序上,乡镇政府的重要行政决策,也需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毕竟乡镇规模有限,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也相对有限,并不需要党政分开决策。甚至因为乡镇机构不健全,进一步削弱了政府的行政独立性。
乡镇政府职能部门设置往往残缺,乡镇站所如派出所、国土所、财政所等多由县级部门垂直管理,镇长难以调动这些资源,从而导致行政事务高度依赖党委书记协调各方。这种结构也使得镇长在资源调配中处于弱势,加剧了乡镇党委书记的权力集中。
而相比之下,县直部门则机构完整,县长能依托完整政府部门体系行使职权,如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等,形成与县委书记的制衡,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分工。但乡镇政府缺乏独立运作的基础,导致镇长无法复制县长的权力空间。
同时在乡镇权力运行的实践中,乡镇事务边界模糊,如征地拆迁需兼顾维稳与发展,需要依靠党委书记“全能型领导”的定位获得更大裁量权,而镇长仅负责执行具体任务,按党委部署推进工作。
乡镇权力架构的实质其实是 “一元化领导” ,党委书记通过制度授权、资源控制和政治权威成为唯一核心。这种结构既源于党管一切的根本原则,也受限于乡镇治理层级低、机构碎片化的现实。
看了乡镇没有两个“一把手”的情况,屏幕前的你有何想说的?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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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南方周末,【地方党委换届观察】“权力太集中,容易一言堂” https://www.infzm.com/contents/65576
环球网,构建整体性的基层政府治理体系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0006873269316536&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