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每一刻都关乎生命安全。“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这看似简单的九个字,实则是在高速突发状况下的“救命宝典”。然而,在实际出行中,总有一些驾驶员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未能严格遵守安全规则,从而酿成大祸。


事故现场

3月30日12时18分,宋某某驾驶琼A2L***号轻型自卸货车沿沈海高速公路南往北方向行驶时,车辆突发故障。

由于宋某某未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示标志,直接将车辆停在第三车道,导致后方吉AY7***号重型车辆运输车驾驶员万某某未能及时察觉异常,直接追尾故障车辆,造成重型运输车瞬间侧翻。

事故导致运输车上的8辆小客车中1辆掉落,副驾驶王某某腿部重伤。

经调查,事故原因是当事人宋某某驾驶琼A2L***轻型自卸货车在车辆出现故障后未设置警示标志,当事人万某某驾驶吉AY7***重型车辆运输车未确保安全行车。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

面对突发故障或事故

务必牢记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九字诀

车靠边,故障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将车移至应急车道或路肩,远离行车道,若车无法移动,迅速开双闪,在车后150米外设警示标志;

人撤离,车内人员快速撤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区域,坚决不在车内或车道停留,防止二次事故;

即报警,立即拨打12122等高速救援电话或报警,清晰准确说明事故位置、人员情况和现场状况,等待救援。

此外,高速行车需定期细致检查车辆,出行前全面查看轮胎、刹车、灯光等关键部件是否正常,从源头规避车辆故障引发的事故;行车时保持安全车距,与前车至少保持安全距离;时刻留意警示标志,发现前方异常提前减速、变更车道,切勿紧急刹车或猛打方向;遇到突发情况务必冷静,严格按规范操作,全力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

来源:椰城交警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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