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交通出行周报

(第十期)


近期天气


本周上海崇明以多云天气为主,气温逐日回升。今天夜里到明天上午云系增多。周三局部地区有小雨。气温平均在13~22℃之间,比较温暖舒适。崇明交警再次温馨提醒,出行前请检查车况,避开缓行时段,瞑园周边请服从指挥、有序停放,如遇雨天,请减速慢行、拒绝疲劳驾驶、严禁酒驾、超员,祝大家清明祭扫踏青,出行平安!

瀛洲路口信息简要

事故多发区域、路口、路段

上周事故多发区域:城桥万达商圈。车流人流集中出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机动车驾驶员操作不当。

上周事故多发路口:陈海公路(向化公路到大港公路)、一江山路东门路路口。陈海公路往返市区主干道,车流量大;商圈、小区周边集中出行路口车流人流密集,车流量大。

上周事故多发路段:沪陕高速上行(37km-38km)、沪陕高速下行(41km-42km)。周末气温升高,春游、走亲访友的车辆激增,G40高速、陈海公路主干道、主要旅游景点及商圈等车流量大,部分驾驶员遵规守法意识不够强烈,未按规定保持车距、加塞、违法变道等容易碰擦。

施工情况简要

江韵路/北陈公路交叉口:江韵路(北陈公路—中滨路)新建工程;北门路南侧非机动车车道、管弄西侧车行道:上海崇明湄洲站10KV区政府线路新建工程(排管部分);仁建路西侧2号车道(渔歌路—潘圆公路)、潘圆公路jiao

崇明交警温馨提示:行经上述施工路口时,要减速慢行,留意指示与路况,保持车距,安全出行。


本周交通出行提示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温馨提示:崇明支小道路众多,行经村庄路段,留意两侧行人及车辆,减速慢行,勿在路口超车;返程高峰期间,若G40沪陕高速长兴至陈海段及潘圆收费口出现缓行,建议提前规划路线,错峰返程,请点击查看更多)。


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大曝光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持续推进非机动车乱骑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进一步降低非机动车致祸风险,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对近期查获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以此警示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PART 01

非机动车闯红灯


2025年03月18日09时12分,崇明交警在长涛路兴灿路南约2米处,对当事人王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03月19日08时14分,崇明交警在长兴江南大道新兴支路西约0米,对当事人母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PART 02

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2025年03月10日17时32分,崇明交警在长兴江南大道兴甘路东约5米,对当事人王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03月16日20时36分,崇明交警在仁建路进南圆沙路南约82米,对当事人字某实施“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PART 03

逆向行驶


2025年03月19日07时49分,崇明交警在北陈公路银鸥西路北约23米,对当事人陆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03月19日08时23分,崇明交警在北陈公路银鸥西路北约23米,对当事人赵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PART 04

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2025年03月19日06时50分,崇明交警在陈海公路建设公路约0米处,对当事人倪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5年03月18日17时47分,崇明交警在瀛洲路崇州路路口西约60米处,对当事人张某(顺丰快递骑手)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5年03月18日08时32分,崇明交警在陈彷公路进向堡公路东约100米处,对当事人郭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PART 05

违法载人


2025年03月19日08时46分,崇明交警在长兴江南大道进凤凰公路2米处,对当事人陆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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