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年冬,韩国总统尹锡悦骤发戒严令,以“清剿北势、护宪政”为辞,令军警入国会、捕政敌,朝野震动,民心惶惶。

此举实为韩国宪政史所未见,盖总统滥用兵权,僭越法度,终致弹劾之祸。

逾百日审理,至乙巳年清明,宪法法院一锤定音,罢其职、夺其权,尹氏遂成朴槿惠之后第二位被黜总统。此事非独一人之败,亦映韩国政坛积弊、社会撕裂之深,可叹可鉴矣!

尹锡悦者,本为检察总长,以铁腕肃贪名噪一时。壬寅年胜选登极,然执政三载,政绩未彰,党争愈烈。至甲辰年末,朝野对峙已臻白热。尹氏为破困局,竟于冬月初三夤夜宣紧急戒严,遣兵入国会、选管委,捕议员十数人,更指在野党“挟国会以乱政”。此举直如雷霆击空,举国骇然。

然尹氏之谋未遂。翌日凌晨,在野党议员冒险突入国会,速决《解除戒严决议案》,并联合六党劾之。冬月十四日,国会二度表决,弹劾案遂成,尹氏职权立停,国务总理韩德洙代行其职。弹劾文斥其“违宪滥权、僭越兵柄、践踏法治”,堪称韩国宪政史至重之劾案。

弹劾既立,宪法法院受案审理。然此案非比寻常,法官八人,须六人附议方得罢黜。自甲辰年冬月十四至乙巳年清明,审理逾百日,辩论十一轮,评议三十八日,皆创宪院纪录。其间争议纷纭,焦点有三:

其一,戒严令之合宪性

尹氏辩称戒严为“护国权”,然《韩国宪法》明定戒严须经国会批准。尹氏未循此制,悍然独断,属重大违宪。庆熙大学教授丁泰镐直言:“若纵此例,后世总统遇危皆可效仿,宪政秩序必崩!”

其二,证据效力之辩

弹劾案曾列“内乱罪”指控,后撤回;检方讯问笔录是否可为凭,亦成法理之争。法官或忧程序瑕疵致劾案无效,故慎之又慎。

其三,民意与法理之衡

民调显六成民众附议弹劾,然法官须超脱舆情,唯法是依。韩媒揣测,法官或欲求一致裁决以弥社会裂痕,然意见难调,故迁延日久。

至宣判前夕,宪法法院外示威如潮,拥尹、反尹者对峙,警方布甲级警备,设“真空地带”防冲突。此景犹显韩国社会已陷“进步”与“保守”之鸿沟,裂痕深矣!

乙巳年清明,宪法法院八法官齐集,宣判劾案通过,尹氏即黜。其成朴槿惠后第二位罢黜总统,韩国须六十日内重选元首。尹氏未临庭听判,独观直播于官邸,其心境可知矣!

然此事未毕,尹氏所涉“内乱罪”刑事案犹审,其人或再陷囹圄。韩媒叹曰:“总统沦为阶囚,宪政之耻也!”

尹氏之败,根在恃权妄为。昔卢武铉、朴槿惠皆因私德或贪腐遭劾,而尹氏竟以总统之尊行兵变之实,实开恶例。司马光《资治通鉴》有云:“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尹氏越分而动,岂能久乎?

韩国政坛素有“朝野死斗”之疾。尹氏戒严本为压制在野党,反激其反扑。弹劾案期间,执政党倾力护主,在野党誓死倒尹,街头政治成常态,国民离心日甚。李在默教授疾呼:“政治对立已成社会癌瘤!”

宪法法院虽终正乾坤,然审理之迟、分歧之显,暴露韩国法治深层痼疾。法官畏民意而逡巡,虑政治而踟蹰,岂非“法为政役”之讥?昔孟德斯鸠倡“三权分立”,今观韩国,司法独立之路犹漫矣!

尹氏既黜,韩国政坛未现曙光,反陷更深迷雾:

1. 大选临迩,党争再炽

六十日内大选启,朝野必倾力厮杀。在野党若胜,恐清算尹氏余党;执政党若存,或反扑更烈。韩国外国语大学报告示,社会矛盾认知已至七年峰值,裂痕恐难弥合。

2. 民心离散,青年困局

弹劾案期间,青年多漠然。盖因房价高企、就业维艰,政治乱象更令其绝望。有学子叹:“政客皆谋私利,谁顾民生?”若此辈离心,国本动摇矣!

3. 外交震荡,邻邦侧目

尹氏素以亲美日、强硬对朝为策,其去职或致外交转向。中、美、日等国皆瞩目韩国新政,东亚地缘格局或生变数。

妮妮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观尹锡悦之浮沉,可知韩国宪政犹困于三大死结:权力制衡之失、党争无序之祸、民心离散之忧。若不能重构法治权威、遏制党争私利、重塑社会共识,则“总统弹劾”之剧,必复上演。

诗曰:

龙山权柄霎时空,戒严令下九州同。

法理难束枭雄志,民心易碎党争弓。

罢黜虽定乾坤乱,选举将临裂痕崇。

若问韩国兴衰事,尽在朝野一念中!

嗟夫!昔者商鞅立木以明信,今韩国政客毁宪以营私,历史轮回,岂不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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