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在进行中的机构精简改革,除了中央部委和事业单位的合并裁撤,另一重头戏是“撤县并省”,现在方案已现:

· 县级政府机关全部撤销,7月1日起停止运作;

· 行政体系简化为中央-省/市-乡/坊三级;

· 63个省级行政单位合并为约34个;

· 乡级行政单位将减少一半。

据越通社透露,内务部正在完善中的行政改革方案提出,越南地方政府将自7月1日起转为"省级和基层"两级管理模式。整个方案包含省级行政单位合并、取消县级行政架构、继续推进乡级行政单位合并等内容,拟提交即将召开的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会议审议。

越南内政部长范氏清茶表示,这次会议后将明确所有省级行政单位合并数量及两级政府具体架构。待中央会议通过决议后,4月16日将召开全国会议部署省乡两级行政单位合并及两级政府组织工作。内政部力争在6月30日前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相关法律文件,届时将完成所有乡级行政单位重组。自7月1日宪法修正案及《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案生效起,县级政府将正式停止运作。

另外,8月30日前完成省级行政单位合并,重组后的整个政治体系将同步投入运行,随后开展相关代表大会工作。

范氏清茶提到,地方司法系统、检察院及相关部门也将同步仿照两级政府模式。


越南内政部长范氏清茶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近日在中部-西原地区革命老同志见面会上透露,行政体系将重组为"中央-省/市-乡/坊"三级架构。目前方案已完善并提交越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正根据反馈意见修改,拟于4月10日前提交中央委员会。

根据该草案,现行63个省级单位(58个省和5个直辖市)将合并为约34个,取消县级行政层级,共设约5000个乡级行政单位。

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决议草案显示,此次有52个省级单位涉及调整,包括海防市、胡志明市、岘港市、芹苴市4个直辖市和48个省。

越南现有乡级行政区10035个,重组后保留约5000个乡/坊级单位,减少约50%(内务部方案原计划减少70%-75%)。

行政区划调整主要考虑以下因素:自然面积、人口规模、历史传统与文化因素(含民族宗教因素)、经济区位指标(含地理位置、经济规模及发展水平)、地缘政治因素和国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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