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信号灯
是所有交通参与者
通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要求
但总有少数人安全意识淡薄
无视交通信号灯,造成事故
事故案例
事故过程
2025年1月20日12时许,一辆粤TP***6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沿着迎宾大道从桂平市第五中学驶来,至红绿灯处等待绿灯通行。绿灯亮起后小型普通客车左转往蒙圩镇方向行驶,在此过程中,梁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由桂平城区方向闯红灯驶入路口,左转向桂平市第五中学方向驶去。两车避让不及,致使小型客车的车头与梁某某的摩托车左侧发生了碰撞,导致二轮摩托车以及乘客摔倒地,所幸二轮摩托车的驾乘人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伤。
经查实,梁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且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最终认定:梁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危险往往就发生在
心存侥幸的瞬间
驾驶车辆一定要
时刻牢记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拿生命开玩笑
图文:桂平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