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我推介
黔江全民推介官评选规则
活动时间:2025年4月1日-8月中下旬
活动内容:参与者围绕黔江地方文化、地域特色、民族风情、文旅资源、美食风物等主题,创作旅行 VLOG、图文攻略、风景摄影、达人探店、文化讲解、生活记录、行业风采等短视频及图文内容,并在微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发布。
01
发布作品关注并@黔江文旅、@文旅黔江
活动期间,参与者在个人微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账号发布相关原创作品时带上话题“#我为家乡代言#我的黔江我推介”,关注并@黔江文旅、@文旅黔江。发布的参赛相关原创作品,需保持展示至活动结束。
02
提供数据信息
参与者在评选期间需注意及时回复主办方工作人员私信并提供联系电话以便进一步联系。48小时内未回复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同时需按工作人员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作品数据信息,官方通过第三方监测平台对作品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统计。
03
综合评选
综合评选标准:60%数据 + 40%内容质量。
流量数据(60%):播放量×20% +点赞量×40% +收藏量×20% +转发量×20%”加权计算,权重依平台特性微调。内容质量(40%):专业评审团从创意性、文化深度、传播价值、制作水准四个维度打分,每项各10分。
每月参赛视频发布截止时间为当月最后一天24点前,流量数据汇总时间为次月10日。
04
作品展示
活动期间,参与者在个人微信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账号发布的参赛相关原创作品,需保持展示至活动结束。
奖励设置
01
评选规则
1.优秀作品奖为当月符合要求的发布作品综合评分前30名(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各 10 名);
2.黔江文旅推介官奖为整个活动期内符合要求的发布作品综合评分前30 名的单一创作者(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各 10 名,共30名);
3.同一创作者同一作品在不同平台发布参赛的,取数据最高的平台参加评选;同一创作者不同作品在不同平台进行发布参赛的,均可参加评选。
02
奖项及奖励设置
优秀作品奖(月度):每月30名。
获奖者可获价值130元的濯水景区门票(含观光车)2张,淌行&山谷营地价值88元的静谧时光独享卡1张;黔江景区文创产品以及重庆阿蓬江旅行社报团出游优惠券;优质作品经剪辑后标注创作者账号在体育馆LED屏、黔江电视台、黔江文旅、黔江融媒等官方平台展播。
黔江文旅推介官(年度):总计30名。
(1)各平台评选设置最佳美景推介奖(侧重景区推介种草)、最佳文化传承奖(侧重非遗、民俗内容)、最佳视觉创意奖(摄影、航拍类作品)、最具人气奖(纯数据排名)、最佳生活记录奖(市民日常视角)各2名。
(2)对30名推介官给予1000元/人的现金奖励;授予“黔江文旅推介官”称号,1年内本人及拍摄团队(5人以内)可免费进入景区进行拍摄并享受区内景区二消5折优惠;获得淌行&山谷营地价值561元的户外搭子好友卡1张;可联动重庆阿蓬江旅行社签约成为黔江文旅达人,作为嘉宾优先参与区内重大文旅活动;个人账号的优质内容可获官方流量扶持。
03
奖励发放时间及地点
每月评选出优秀作品并公布获奖情况,按月颁奖。年度大奖于8月颁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作品要求
(一)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品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违背公序良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递正确价值导向,无意识形态、网络负面舆情问题,充分挖掘黔江元素、讲好黔江故事、传播黔江形象,题材和风格不限,作品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二)
规避侵权风险
参赛者需确保所创作视频作品中涉及的人物肖像已获得合法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书面同意。若因作品中的肖像权问题引发纠纷,参赛者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在视频作品创作过程中,若涉及人物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参赛者应进行模糊化或脱敏处理,避免隐私泄露。
(三)
作品需为原创
作品需为原创,未在其他活动中获奖或公开展示。图片为JPG或PNG格式,单张大小不高于20MB;摄像作品为 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获奖者需将作品原素材提供主办方,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进行二次创作和使用。
(四)
积极引导舆论
参赛者发布作品后积极与粉丝互动,正面引导舆情;授予“黔江文旅推介官”后,若引发负面舆情,主办方有权收回证书撤销奖励。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黔江区文化旅游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