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往往涉及隐私和敏感信息,如何确保信息安全?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健全信息安全制度方面,我们始终坚持“最小、必要”原则,严格限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严禁超范围采集信息,严禁将非信用信息和隐私信息纳入信用评价,持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授权使用制度,明确要求查询或使用未公开信息时,均需取得信用主体的授权。我们将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处理各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管理无死角。(记者 孟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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