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群众清明祭扫活动顺利进行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殡葬领域经营行为提醒函

清明节临近,为维护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清明祭扫活动顺利进行,4月2日,省市场监管局特向全省各殡仪馆、殡仪服务公司、公墓运营单位及销售殡葬用品的经营主体发布规范经营行为的提醒函。

提醒函明确,各相关单位和经营主体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殡葬领域价格收费政策,依法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并接受社会监督。

在价格公示方面,提醒函明确提出,殡葬服务提供单位、殡仪服务公司、公墓运营单位及殡葬用品销售单位均需在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详细标示商品和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定价形式、服务内容等信息,确保价格公开透明。

提醒函提出,各经营主体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收费后减少服务数量或降低服务质量。经营者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行为的,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如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经营者实施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

为落实上述要求,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殡葬领域相关单位和经营主体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密切关注相关投诉举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广大群众如发现殡葬领域存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郝薇)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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