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
3月1日起,海南省公立医院已全面取消门诊预交金,各公立医院调整和公示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的新标准。
全省公立医院取消门诊预交金和调低住院预交金,多家医院已公示
为规范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海南省卫生健康委于今年2月初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医疗机构做好准备,3月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9月30日前完成存量门诊预交金的资金清算、退款;其中公立医疗机构还要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其中,全省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就医小程序等多种途径做好政策宣传,告知患者办理门诊预交金退款及流程,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清退的,要做好台账管理。针对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需求,充分论证保留门诊预交金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制订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此外,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指导辖区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医保政策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根据DRG/DIP付费情况,合理测算及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目前,省内多家医院已对门诊住院预交金管理工作进行公示。
加强医院信息化改造
探索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模式
为解决群众自付费用不足、“一老一小”就医不便和就医过程中多次付费等问题,海南探索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模式。
今年2月底,三亚推出基于信用为基础的“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押金”信用就医服务,这一举措将极大方便广大群众在就医过程中的费用结算,改善就医感受。患者办理住院时,开通“信用就医”服务且海南省个人诚信积分(金椰分)达标,给予住院免押金的服务,住院押金可由信用额度先行垫付。
目前,海南省多家医院已上线“信用就医”服务新模式,面向全省参保居民打造“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新体验,切实为广大市民带来更多便利与实惠。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指导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住院费用结算流程,全面提升管理效率。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加快内部信息化改造,实现科室间信息互通,方便患者查询预交金交纳明细、住院费用明细等;要优化医疗机构内部工作流程,及时办理出院结算;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便民措施,提供多种交费渠道和结算方式,增强支付和结算的便利化、快捷化。
什么是预交金?
预交金和挂号费不是一回事。
预交金指的是患者在门诊或者办理住院之前,需要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这个押金,是作为后续治疗费用的一种保障,也是公立医院传统的收费方式。
在过去,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缴费等候时间,医疗机构相继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改革后,住院预交金会减少多少?
● 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限时清退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
患者在门诊就医时可以自愿选择支付方式。对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类似住院一次就诊需多次缴费的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也可以预收费用。
● 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低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患者医保类型和报销比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
举个例子,某医院经测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某病种过去三年平均住院费用是9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平均自付的费用是3000元,该医院向该类患者收取的预交金,就不得超过3000元。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王 婧
审核:向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