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社会车水马龙,几乎人人都有车,开车就难免有交通违法行为,在众多交通违法当中,违法停车是最普遍、最常见的,可以说也是无法避免的,因为不可能随时找到有停车位的地方,没有停车位往那里一停就是违法停车,除了民警会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外,还有一个,就是辅警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相信不少人都被贴过。



违法停车告知单不是简易处罚决定书,所以这个违法停车告知单就不是罚单,不是罚单就不需要执法权,虽然违法停车告知单不是罚单,但是事后还是可能会收到由交警在后台做出的行政处罚,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所以这个违法停车告知单等于辅警有了变相的处罚权。

辅警不能做出行政处罚,但是辅警可以决定要不要对眼前的车开违法停车告知单,开了等于变相罚单,约等于辅警有处罚权,所以我们可以理解成辅警有处罚权,只是不能直接处罚而已。

其次,辅警在民警的带领下出去执法执勤,辅警在一边对路面车辆进行检查,这时候的辅警可以决定要不要把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交给带班民警进行处罚,交与不交决定了要不要处罚,这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处罚权。



要知道,很多省份的辅警条例都授权辅警在没有民警带领下可以开“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权力,只有少数的省份和直辖市要求必须在民警带领下才可以开。

根据《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勤务辅警可以在交通警察的带领或者监督下承担下列辅助工作:(一)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这个交通违法信息就包括:违法停车告知单。



需要说明的是,违法停车告知单不是行政处罚,不需要执法权,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做出行政处罚需要具有处罚资格的人执行,需要两个人。注意看,是做出行政处罚需要两名警察,告知单不是罚单,所以同样是不受行政处罚法的约束

这么看来我们就不能理解为,辅警是一个毫无权力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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