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辽宁高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第1期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保障辽宁法院审判工作“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并作中心发言。


院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带头领学、个人自学,深刻领会、用心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原原本本、逐句逐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筑牢加强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全省法院要深刻领会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现实需要,是更加有力服务决战决胜、实现“走前列”的有力保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聚焦主题、注重实效,着力解决辽宁法院作风建设突出问题。要筑稳筑牢作风建设思想根基,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党性锤炼。真查实改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查摆中央明确的突出问题等,严格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整治顽瘴痼疾。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治长效,织密制度“牢笼”,从严从实抓好制度执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融合融通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勇于争先、攻坚克难,让改进作风的过程成为推动审判质效提升的过程、成为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过程,以好作风推动辽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保障打好打赢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会议要求,“关键少数”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大力弘扬辽宁法院优良司法作风。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领导责任、端正司法作风、深入调查研究、保持清正廉洁,当好作风建设的领导者、维护者、践行者。


辽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发言,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审核丨黄艳辉

文字丨严怡娜

素材丨马 令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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