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0日中午,北京市朝阳区嘉创路与无名路交叉口南侧,44岁的女子张某烧纸祈福,纸钱残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7辆机动车烧毁、2辆烧损。
起火点位于路外侧荒地,与停放车辆的区域仅隔一层铁皮围挡。
当时 44岁的张某因遵循老家习俗(每月初一、十五烧纸祈福),携带4袋纸元宝至事发地焚烧。由于风力较大,张某为加速燃烧用木棍扒开纸堆,但未采取掩埋灰烬或浇水等安全措施,也未确认火源是否完全熄灭。
烧纸点附近2米内有干枯杂草,铁皮围挡下方留有缝隙,内侧停放多辆汽车。火星引燃杂草后,火势通过围挡缝隙蔓延至车辆。
火灾导致7辆机动车完全烧毁、2辆烧损,无人员伤亡。消防部门接警后调派微型消防站先行控制火势,随后用高压水枪彻底扑灭。
张某称此前已在该地点烧纸七八次,因“心理默念平安”而忽略风险,事后对后果表示后悔。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可能面临过失引发火灾的刑事责任。
本来是祈福,结果变成了纵火。该事件凸显了传统焚烧祭祀方式与城市防火要求的矛盾。尽管张某的初衷是祈福,但其行为缺乏对公共安全的考量,最终酿成严重财产损失。
根据《刑法》第115条,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可判处3-7年有期徒刑,并需承担民事赔偿。
消防部门倡导,清明来临,城市宜釆用无火祭扫(如鲜花、网络祭祀),或选择政府指定焚烧点;焚烧时需清除周边可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
张某的案例警示,传统习俗需与现代化城市管理规范相协调。在缅怀先人的同时,公众应主动选择更安全的祭扫方式,避免因个人疏漏威胁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