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会冒领贫困补助款,而且这些人一定钻了政策的漏洞,或者说钻了执行的漏洞。从这些人身上似乎可以看到投机主义的影子,也可以看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贫困补助款本来是给那些贫困户的,让他们度过暂时的贫困阶段,帮助他们他们渡过难关,满足他们基本的生存需要。当然贫困补助款并不多,不能让贫困户创业成功,也不能让贫困户富裕起来。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发放贫困补助款是不合时宜的,因为社会制定了奖勤罚懒的制度,勤奋的人遇到了好的机遇,可以富裕,可以变成权贵,而懒的人一般挣不了多少钱,甚至会导致贫困。倘若补贴贫困户,给他们发放补助款,就会有懒汉坐吃山空,根本不去劳动,游手好闲,只是每年等贫困款下来就胡乱花掉。有农村的贫困户,领到贫困款就去大吃大喝,过几天就花完了,根本不会用贫困款买生活必需品。甚至有的贫困户拿着贫困款去赌博,不到半天就输光了。他们认为唾手可得的东西并不值得珍惜,就和白捡的一样。一方面地方官员没有做好贫困户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贫困户长期不受关注,甚至被排斥在主流意识形态之外,已经完全失掉了话语权,就要破罐子破摔。破罐子破摔的贫困户一辈子也富裕不起来,甚至长期生活在贫困线上,但他们并不会反思,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性格,不会找工作,哪怕种地都不好好种,怎么说都不能富裕。倘若只是凭借发放贫困补助款,就可以让贫困户走出贫困,那么现在就没有贫困户了。
发放贫困款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贫困户都能领到贫困款。很多真正贫困的人领不到贫困款,因为他们不受关注,失去了话语权,甚至根本不知道有贫困补助这回事。一些村干部或民政部门的干部已经“捂盖子”了,不公布贫困补助款的信息,而且私自截留,让自己的亲戚当贫困户,冒领贫困补助款。他们的亲戚并不是贫困户,甚至家里有房子,还有汽车,却可以领到贫困补助款。因为审核的时候是他们一手操办,可以完全忽略亲戚的家庭情况,直接给他们发放补助款。甚至有的村干部直接截留贫困补助款,自己领了,替贫困户签字,却从来不提贫困补助款到哪里去了。直到换届选举,人们把他选下去,新上来的村干部才开始发放贫困补助款。而他贪污的那部分贫困补助款却并不能追回,也没人去追。或许村干部是这样想的,到手的钱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没人追查,哪怕被选下去,不当村干部了,拿了这笔钱,也仍然可以潇洒一阵子。这笔钱和村干部的官位比起来,还是这笔钱重要。因为这笔钱数量太大,而当村干部得的工资却不多,不能获得这么多的钱,还有很多责任。在贫困补助款和村干部职位的选择面前,村干部敢于蔑视职位责任,贪赃枉法,选择了贪污贫困补助款。
一些村民家里明明不贫困,却要写贫困申请,要钻政策的漏洞,让村干部认定自家是贫困户,每年领到贫困补助款。他们做了算计,就是在贫困补助款中拿出一部分给村干部送礼,有的送礼物,有的直接送钱。村干部很容易笑纳礼物或钱,当然就会每年让这样的人当贫困户,而真正贫困的人却领不上贫困补助款。当贫困户审核严格以后,用大数据筛选,筛选住有房有车的贫困户就要撤销其贫困户资格,还要有关人员负责任,申请贫困户的人仍然可以钻空子。只要家里没房没车,就可以申请贫困户,而且要给村干部一定的好处,就可以顺利获得贫困补助款。因为贫困户的认定是村干部的责任,而上级也有责任,但上级不明白实际情况,也不到贫困户家里去看看,只是让村干部报上来,报了谁是贫困户,谁就是贫困户。而且大数据筛选没问题,就算是顺利过关了。真正的贫困户吃了上顿没下顿,入不敷出,收不到贫困补助款,主要还是因为他们失去了话语权,不会自己申请或者自己申请了,不会见机行事,不会给村干部一些好处,当然领不到贫困补助款了。
倘若真正的贫困户想要领到贫困补助款,就要写申请,即便村干部不通过也不要紧,可以到更高级的部门去找,去闹,尤其要找民政部门去闹,最终会获得贫困户的认定资格,也会领到贫困补助款。这种逻辑就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倘若他们不会闹,而是默认自己是贫困户,默认失去了话语权,默认不受关注,就不会受到村干部的关怀,也不会获得贫困户的认定资格。真正的贫困户领不到贫困补助款,而不贫困的人却冒领贫困补助款,包括一些村干部和民政部门的干部。这种现象说明官僚主义作风仍然存在,而且工作没有做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执行力度不够。或许,贫困补助款的设定本身就违背了经济规律,需要按照经济规律来办事,不妨在贫困地区开办企业或公司,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也让贫困户通过自己的努力挣钱,迅速脱贫致富。
只要有冒领贫困补助款的人存在,就证明政策执行过程中出了严重的问题,而且很多官员根本不深入民间调查,只是听汇报,看总结,也就脱离了民间,脱离了人民群众。从冒领贫困补助款的人可以看到很多领域政策执行的问题,也可以看到官僚主义作风存在的问题,更可以看到,既得利益者是如何获得更多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