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母亲,已经68岁了,她的丈夫在三年前去世了。她的丈夫在她去世前对她说,儿子和女儿如果不认真赡养她的话,那么她就将家里的老房子卖了,家里的老房子上有木雕和石雕,是值钱的。
她的丈夫活着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收购古玩的人,打算以120万元的价格买下她家的老房子,但是她和丈夫没有卖。
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只有120元了,于是她给儿子打电话了,她在电话里对儿子说,她只有120元了,希望儿子送一些钱来给她。
不料,儿子在电话里对她说:“妈,我现在只打短工,收入少,你的儿媳妇身体不怎么好,一年只打半年的工,你的孙子在上学,我实在是没有钱给你。”
她给儿子打完电话后,又给女儿打电话了,她在电话里告诉女儿,她只有120元了,她希望女儿送一些钱来给她。但是女儿对她说:“你和爸给你们的儿子买了房子,没有给我买房子,你们偏心,现在你应该跟你的儿子要钱。”
由于没有跟儿子女儿要到钱,所以她决定将家里的老房子卖掉。
有一天,她终于将家里的老房子卖掉了,她卖老房子拿到了160万元。
她的儿子和女儿听说她卖老房子拿到了160万元,赶来跟她分钱。
儿子对她说:“妈,我是儿子,你应该给我100万元。”
女儿对她说:“妈,160万元应该这样分,你的儿子拿70万元,我拿70万元,剩下的20万元你留着。”
她对儿子和女儿说:“我跟你们要钱的时候,你们不给我钱,现在我有钱了,你们却来跟我分钱,我告诉你们,我是一分钱都不会给你们。”
儿子说:“你要是不给我钱,我就不认你这个妈。”
女儿说:“妈,你不给我钱,我以后就不管你的死活了。”
她说:“以后我是死是活,都不用你们管。”
儿子和女儿走后,她给弟弟打电话了,她的弟弟比她小8岁,一直没有结婚。她在电话里对弟弟说:“我已经将家里的老房子卖了,你来我家,以后我们一起生活,要是哪一天我死了,还剩下钱的话,我就将钱留给你。”
第二天上午,她的弟弟就来到了她的家里。从那以后,她就和弟弟相依为命了。
其实,作为她的儿子和女儿来说,在她没有将钱给她的儿子和女儿的情况下,她的儿子和女儿还是有赡养她的义务和责任的。
作为她来说,她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如果她将钱分给了儿子和女儿,以后她在没有钱的情况下跟儿子和女儿要钱,估计是要不到钱的。她的弟弟比她小8岁,她和弟弟在一起生活,她的弟弟可以照顾她的生活。在钱方面,160万元应该够她和她的弟弟养老了。
她的儿子和女儿应该算是不孝的儿女,她是母亲,她给了儿子和女儿生命,是她将儿子和女儿带到了这个世界上,另外,她和丈夫将儿子和女儿养大成人,她的儿子和女儿应该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