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红政任〔2025〕4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
张谦等二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 谦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绍雄任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
金永祥任红河州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
周富祥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何 银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李进德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李明刚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吴帅忠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李文锦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冯 锐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邓海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数据局局长(正处级);
邓效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营商环境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赵学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春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校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程 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副所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孙 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为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副处级);
黄建明免去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廖泽芳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商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唐卫平免去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韦金帆免去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斗热免去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支队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韦 武免去红河州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 伟免去红河州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潘东洪免去红河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副支队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李 红免去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事业单位正处级待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 源 :红河州人民政府、“云南红河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辑:田 焕焕
主编:赵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