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4月1日电(记者张云河)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经表决通过,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广西是我国红树林的重要分布区。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6年多来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沿海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后的条例从实际出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资源保护,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志愿服务、认种、认养等方式参与红树林资源保护。针对部分地区对红树林资源开发利用予以“一刀切”禁止等情况,条例明确,在不破坏红树林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不超出资源承载能力的前提下,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符合红树林资源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
《 人民日报 》( 2025年04月02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