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以抓好抓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着力点,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汉中市水环境质量,确保 “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排查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聚焦“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等三类入河排污口,做好同环评、排污许可证等信息比对工作,按照“应批尽批”原则,全面完成排污口审批手续补办。对已经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河流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加快保留排口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及时设置标识、标牌等工作,确保规范管理。

健全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分类建立清单台账,实行“一口一档”清单化管理制度,落细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按职责分工做好日常农田退水口、城市雨洪排口等监管工作。定期对排污口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和环境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迅速整改,不断提升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平。

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决定书,公开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排放总量、特殊时段的限制排放要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同时要求将相关信息载入入河排污口标识牌,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