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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

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

均发布了关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相关通知

各区均表示

将根据区内公办小学资源情况

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

和平区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申请天津市和平区

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的通知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需要通过网上预约登记、现场验证报名、统筹安排学位三个步骤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约登记

2025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21日下午17:00,居住证持有人使用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并下载打印填报凭证。


二、现场验证报名

秋季学期开学前,居住证持有人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所需报名材料原件(详见《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办理指南》)到现场验证复核材料。

现场验证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请耐心等待。

三、统筹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小学资源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

联系电话:27121337

温馨提示:请家长仔细阅读《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办理指南》,并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

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办理指南




河西区

关于河西区办理

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申请小学入学登记手续的通知

一、登记对象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报名

请于2025年4月1日至4月15日扫“预约登记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照片。

(二)线下办理登记

接收学校预计于7月中旬电话联系网上预约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居住证持有人,通知线下办理登记的时间地点。

三、所需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河西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西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上的地址须与居住证上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证持有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在河西区不少于半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租赁备案的有效期须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西区住建委(黄埔南路2号)办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河西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河西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在河西区的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五)居住证持有人在河西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本人在河西区近期连续且不少于半年(须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需同时缴纳天津市河西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若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新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

(二)区教育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河西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其小升初时,还须满足《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

(四)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为022-2833478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所有。

南开区

2025年南开区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一、登记对象

2025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5年4月21日—5月9日的工作日9:00—16:00电脑登录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预约系统http://nkyydj.tjeol.com(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未填写真实有效信息或逾期没有完成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3.网上预约成功后,请居住证持有人打印系统生成的预约单。“预约单”将显示如下提示语:“您已预约成功,我们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您现场核验证件的时间及要求,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验证

预约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完成初审和复审两次证件审核。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携带纸质版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初审与复审均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方具备入学登记资格。初审时间一般为6月,复审时间一般为7月。统筹安排学校的结果与初审学校无关,以复审时通知为准。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六个月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南开区社保(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完成网上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四)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已在其他区购房,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请到户籍所在区或购房所在区申请学位。

(五)2025年秋季学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时,需视南开区空余学位情况而定,建议您提前进行咨询。

(六)如后期颁布新的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27459972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河东区

2025年河东区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申请入学办理时间及流程

一、验证方式

2025年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采用网上证件预审方式进行,网上预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申请注册的手机号上,请按要求进行下一步操作。预审合格的,现场验证报到时间将在8月下旬以短信形式发给家长。

二、时间

1.网上注册及上传证件时间

3月31日-4月30日(工作日)8:00-18:00

2.网上证件预审时间

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3.分配学位时间

8月21日—8月22日9:00—18:00以短信形式将现场验证的学校名称和报到时间发送给家长。

三、申请入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由居住证持有人登录“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适龄儿童仅允许一人注册登记)。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并确保与登记时携带材料信息一致。

3.上传验证材料。请如实拍照上传所需证件原件进行预审。

4.网上预审。网上预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申请注册的手机号上,预审合格的,现场验证报到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发给家长;预审不合格,请补充证件并在预审时间内重新提交验证。

5.材料复审。联合相关部门针对预审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可分配学位;审核不通过,取消登记资格。

6.分配学位。根据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区内一所公办小学就读。

7.现场验证。预计8月下旬凭到校报到短信和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验证。请确保所有证件在到校验证期间真实有效,验证不通过,取消入学资格。

四、网上预约操作办法

电脑端:通过浏览器登录 hdsqdj.tjzsbm.com

手机端:1.下载浏览器;2.通过浏览器扫描二维码


河北区

河北区2025年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区现开始进行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登记对象(持有天津市户籍的入学适龄儿童不在本次登记范围)

(一)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二)2025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式

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采取线上预约,线下登记方式进行,未进行线上预约不接受线下登记。

三、线上预约方式及时间

1.线上预约方式

方式一:关注“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对话框左下角“入学转学”,选择“随迁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方式二:即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河北区教育局及各小学门前均张贴《河北区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海报,扫描海报中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2.线上预约时间

线上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7:30。预约成功后,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分别通过短信和微信推送线下登记时间和地点。家长凭线下登记时间提示信息(截屏保存),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现场进行学位登记申请。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一)线下登记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1.一年级新生入学办理时间:4月1日至4月21日

2.一年级新生入学补办时间:4月22日至4月25日

3.新二年级至六年级转学申请登记时间:4月27日至4月30日

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为8:30-11:30 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线下登记地点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电话:26361715 26288180 86388203

五、线下登记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含配偶)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北区的合法居所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地址须与居住证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北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

2.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河北区社保,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现场核验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六、通知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完成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入学。录取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于2025年8月22日到校报到。

七、工作要求

1.为保证现场秩序,只准许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学位申请。请家长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前往办理。办理时间充足,无需过早提前等候,避免造成人员拥挤。

2.家长进入办理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文明办理。

3.非指定报名时间,请不要前往报名地点咨询问题,如有疑问,可拨打教育局小学科电话咨询。

八、注意事项

1.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河北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河北区不再接收其转学。申请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原学校在学证明(含全国学籍号)。

3.居住证持有人完成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4.如有新的入学招生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九、各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红桥区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转学)登记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办法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拟定于2025年4月开展网上登记,具体情况可于4月初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到红桥区各小学门前查看公告。

二、登记所需证件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红桥区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或2025年1月至6月)缴纳险种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保证在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三、安置办法

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地址及区域学位情况对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置,将名单反馈至接收学校,对不服从统筹安置结果的不予接收。

注:佳园里、佳宁里、佳春里三所小学2025年新五、新六年级,由于学位紧张,不再接收随迁子女转学,有上述两个年级转学需求的家长,请合理选择租住地和居住证办理地址。

四、其他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学籍存在问题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需自行承担。

2.学生用书计划均按照学校上一学期在籍学生数预定,转入学生需与原学籍校沟通领取新学期书籍,或与转入校做好沟通,自备教材。

3.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全过程由红桥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切勿轻信各类承诺,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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