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今年全国两会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被大家热议。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意见后,浙江第一时间认真研究,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行全面部署。
4月1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该场发布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 经济大省挑大梁”主题系列发布活动的第三场。
党中央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浙江出台《实施意见》,就是为了确保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充分展现浙江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的信心和决心。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企业的“烦心事”当成自己的“心头事”。出台《实施意见》,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突出问题,通过合理设置频度,科学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进一步优化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的营商环境。
对浙江而言,“挑大梁”不仅要在“量的合理增长”上走在前列,更要在“质的有效提升”上示范引领,聚力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共同富裕、文化建设等领域闯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出台《实施意见》,有利于一体推进法护创新、法助共富、法促开放、法润文化、法育青蓝、法安民企、法惠民生,助力浙江为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这些年来,浙江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点就是解决多头重复低效检查、运动式检查、任性检查等问题,持续推动这些目标真正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改革的延续和深化,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确保企业更有获得感。
《实施意见》除了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任务外,还结合浙江实际谋划了一些务实有效的新举措:
上述5方面的创新举措都依托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督平台来支撑实施。目前这个平台已经贯通省市县乡四级,覆盖42个执法条线,基本实现了行政执法“一网统管”。
下一步,浙江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辅助行政执法工作,开发更多“小快灵”的模型,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智能智慧水平。同时,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多渠道收集涉企执法不规范的线索,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就与会记者
关心的问题
一一作了解答↓↓
新华社记者:浙江是首个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意见的省份,提出了很多特色举措。如何确保这些措施真正落地见效,对此有哪些考虑?
戴纪介绍,主要有三方面举措:
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让更多的人知道和用好这个政策
助企惠企好政策,既要让执法人员知道怎么干,也要让企业遇到问题知道怎么用。《实施意见》出台后,省司法厅立即进行部署和培训,目前各地各部门也在有序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执法人员尽快熟悉《实施意见》新要求。同时,谋划了“六个一”宣传方案,尽可能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
接下来,也会通过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更加广泛的政策解读,并通过12345平台、500多家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700多名特邀执法监督员等,拓展企业反馈问题渠道。
数字赋能强监督,让涉企检查“更快更具体”闭环落实
这几年,浙江构建了统一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在线上、行为能留痕、过程可追溯,执法人员通过平台开展的每一次检查,查了什么、检查情况怎么样,都可以实时监测。
目前,全省有42个执法条线,数万名执法人员在使用平台。平台累计生产和归集各类执法数据104.3亿条,有130多个监督模型,累计处理问题线索3.1万条,并通过案例发布、执法通报、制发监督通知书等手段,纠正了一批执法不规范问题。
下一步,省司法厅还将针对《实施意见》,完善检查流程,研发监督模型,强化对涉企检查的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关键是抓建章立制,促长效长治
2024年,省司法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涉企检查多、过罚不当等问题的专项监督,针对突出问题,构建完善了统筹检查计划、“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首违不罚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年度检查总量同比下降47.4%,行政处罚立案数同比下降7.1%;今年2月,省政府修订了《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为破解“小过重罚”等问题提供制度依据。
下一步,还会针对《实施意见》落实,细化完善“清单查”“统筹查”等“五个查”的配套制度,推动部门完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等,从源头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也是民营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在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方面,浙江有哪些举措?
张曙明重点介绍四方面的工作举措:
开展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和综合平衡,推动各项政策内容符合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意图
其中,市场公平竞争、涉企行政检查是重要的评估内容,以防止出台的政策措施妨碍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防止涉企行政执法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2024年7月以来,累计完成各类政策评估80余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和风险提示400多条,对2项政策出具了暂缓出台的评估意见。同时有序推进存量政策评估,对具有收缩性、抑制性、负面影响的存量政策有序开展废止和修改。
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改革,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
- 制定出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优化管理体制,突出行业部门对具体招投标活动的分业分级监管;
- 推动“评定分离”改革试点提质扩面,保障和落实好招标人自主权,促进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 聚焦招投标领域乱象及其背后的腐败行为,引入了人工智能,开发建设全省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全面贯通项目建设“标前-标中-标后”全流程信息数据,推动招投标的数智治理;
- 加强评信用信和联合惩戒,把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结果和标后履约情况与信用评价挂钩,强化信用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
- 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好招投标“七个不准”,全省已经清理了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112件。
纵深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全面建设信用“531X”工程,加快完善信用监管服务体系,推动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信用评价结果好的,年度内可以少检查或不检查;
- 夯实信用数智基础,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长三角”平台,及省级、地方437个业务系统形成互联互通的信用网络体系;
- 优化迭代信用产品,在市场监管、公安等40个领域实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重点解决企业上市、融资等事项证明多、证明难问题;
- 提升信用服务质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上线“浙里信用服务”应用,提供查信、用信和增信3类服务,2024年以来,移动端累计访问455.2万次,信用修复累计办理33.1万件,助力授信12.7亿元。
加强民营经济政策宣传解读,健全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创新方式方法,协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8+4”“两重”“两新”等政策的宣传解读,让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多形式多途径与民营企业互动交流,深入了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发展趋势、存在问题和企业诉求,积极回应好民营企业关切,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新社记者:《实施意见》里提到“互动治理”理念,以及落实“预约式”指导服务、多部门联合帮扶企业整改完善,都是很新颖的提法。具体执法实践中将如何操作,能起到哪些作用?
戴纪说,去年以来,省司法厅立足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执法部门和企业协商共治,从单向监管、被动守法转变为社会参与、主动合规,实现“管理导向”向“治理导向”转变。前移执法工作重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把违法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为企业和群众防风险、增收益,实现“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创新指导型服务、服务型执法,把指导服务嵌入企业成长全周期、执法工作全链条,着力营造让企业放手、放心、安心发展的法治环境。
- 对初创型企业,引导企业建立内部治理体系,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指导。
- 对成长型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推行跨部门联合帮扶整改,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体系。
- 对成熟型企业,将检查频次与企业内部治理体系运行情况挂钩,推行少检或不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 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包容监管方式,既留足创新发展空间,又防止失管、漏管。
聚焦企业防范违法违规风险需求,去年7月在全省全面推行“预约式”指导服务,通过“企业按需预约服务”方式,打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通过“浙里办”、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服务专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等渠道提出预约申请,部门组团上门,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预防性、精准性的联合指导,注重运用政策辅导、教育提醒、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方式,及时帮助整改风险隐患。2024年,各地累计收到企业预约申请10267件次,指导帮助整改风险隐患7794个。
聚焦企业反映一罚了之、天价整改等问题,推行信用修复告知书、整改建议书和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信用联动修复等举措。特别是在罚后整改阶段,行业主管部门会商相关监管部门,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步骤等,联合指导帮助企业以最低成本整改到位,避免出现一个部门说行、另外一个部门说不行。目前相关地区已开展多部门联合帮扶整改2.2万次,指导整改问题1.2万个。
下一步,将深化“互动治理”理念,积极延伸拓展行政执法职能,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进一步擦亮执法服务并重模式成色,推动政府更有为、企业更有感、社会更有序。
潮新闻记者:浙江公安自去年开始在全国推行公安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能否介绍一下这项改革的相关情况?
王建说,可用三句话来概括:
- 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无事不扰、有呼必应”;
- 法有授权不乱为,做到“上一次门、查多项事”;
- 科技赋能有所为,做到“服务有感、监管无感”。
“无事不扰、有呼必应”
去年5月,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同一警种检查事项合并、不同警种检查事项合成等原则,对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归并,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从535项归并为144项,从源头上精简行政检查事项,解决了随意检查的乱象,也就是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
据统计,改革推行以来,公安涉企上门检查次数同比减少三成,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同比下降近六成。
“上一次门、查多项事”
省公安厅不断拓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场景清单,根据不同场景,明确由一个警种牵头“综合查一次”。目前,已制定涉及旅馆、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八类涉企行政检查重点场景标准指引,并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解决了“查什么”和“怎么查”的问题。
“服务有感、监管无感”
对公安机关监管的“枪、爆、毒、网”等重点领域企业,加快推进公安行政监管工作数字化转型,积极探索推进远程无感监管,通过大数据比对、AI自动识别、远程视频和企业自查等方式替代民警现场检查,实现风险预警和精准监管。同时,对“易制毒化学品、保安服务、爆破”等企业实行信用监管等级管理。
下一步,浙江省公安机关以深化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集成改革为抓手,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为企业提供更多精准化、个性化的增值服务。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记者:省工商联作为全省民营经济人士之家,在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吴海瑜介绍,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突出源头参与,从工作机制上强化立法服务保障
充分发挥全省2个全国工商联立法联系点以及144个省级民企立法工作联系点作用,广泛听取民企事关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突出亲清直通,从需求导向上架起政企沟通平台
2024年,省市县三级工商联联合有关部门,聚焦“亲清”主题,共举办了1300多场亲清直通·政企恳谈类活动,参会企业达到1.5万多家,收集包括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各类诉求9500多个,交办诉求9100多个。
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探索实施政商交往观测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建立了11个观测点,组建了168名包括民营企业家、商会负责人等的观察员队伍,推动各地收集交办包括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问题建议300余个。大力开展“万家民企评”系列活动。
突出法律服务,从法治理念上提升民企内控水平
将法治意识、内部监督作为浙江清廉民企建设的重要指标,2024年,全省清廉民企建设数量累计达到1.1万余家。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协积极实施“千所联千会”和法治体检活动,2024年,有960多家律所与1900多家省市县三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建立了合作关系;全省律师共为3300多家商会和13万多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解决问题困难4.7万余个。
围绕提升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2024年省工商联举办8场民营企业法治培训班,指导打造4家民企法治教育基地。围绕健全企业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率先在全国制定省级层面首个民营企业廉洁合规指引——《浙江省民企廉洁合规建设指引(2024年版)》。
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政商交往沟通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清廉合规建设,助推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