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贤记者会的内容完全在意料之中,对于支持和质疑的人而言,大家皆不会改变立场。



金秀贤的结局

在个人看来,对于金秀贤而言,经历了此事之后,其的演艺事业一定会受到冲击,甚至不排除直接退圈。至于会不会入狱,或因为违约金而破产,从已知的信息来看,可能性并不高。



首先金秀贤遭指控曾与15岁的金赛纶交往,实际上这件事的核心并非两人交往时女方的年龄,而是双方发生关系的时间节点,换而言之即男方有没有违法。截止到目前为止,女方家属尚未出示具有决定性的证据,证明金秀贤跟未满16岁的金赛纶发生过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只能认定男方道德有失,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大概率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至于女方家属后续能否拿出具有决定性的证据,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因为具有决定性的证据存在的话,金秀贤大抵不敢向金赛纶追债,甚至还要双手奉上一笔不菲的封口费。

金赛纶的轻生的存在争议

其次金赛纶选择轻生,其家属认为是金秀贤的追债行为所致,该言论其实颇具争议性。原因在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负债人因无力偿还而自我了断,债权人必须要承担责任,无疑有悖于公俗良序。



对于主张讨追债有罪的人,基本上有两个解读的方向:

1.金赛纶的债务是金秀贤设下的陷阱,相关传言的版本不胜枚举,然而缺乏强而有力的证据进行支撑。

2.金赛纶把自己最好的时光给了金秀贤,后者的讨债行为过于冷酷无情,明明自己已经那么富有了,为什么还要揪住前女友不放?

关于金赛纶的债务,“陷阱论”暂且不谈,实在无法评价完全没有得到证实的事情。不过另一个解读就非常值得玩味了,论点是前男友不差钱,所以不应该向前女友追债,理由是女方毕竟跟男方同床共枕过。听起来似曾相识,与不少女生口中的“青春损失费”如出一辙,看上去在争取利益,实则自我物化罢了。



当然了,金秀贤声称向金赛纶追债只是在走流程,并没有采取实际行动。姑且将之视为谎言,那么金秀贤真的采取了法律手段向金赛纶追债,结果又会是什么呢?



届时金赛纶名下的资产将被查封,如果足以抵债,事情就到此为止。反之若是资不抵债,金赛纶只能逐月偿还债务了,是不是与其通过信息向金秀贤乞求的内容差不多呢?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乞求呢?



答案呼之欲出了,金赛纶想在生活得比较体面的前提之下,再慢慢还钱给金秀贤。何为生活得体面,即使一段时间不工作,也能够衣食无忧,不会显得比较寒酸。这样的需求合理与否,取决于旁观者的角度,是将其视为艺人,还是普通人?



有一点可以肯定,普通人要是在欠债的情况下,还想活得有面子,十有八九会遭人唾弃。不可否认,艺人自带光环,常常会受到优待,但这样的现象是否合理,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结语

综上所述,个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金赛纶家属指控金秀贤与15岁的金赛纶交往,但倘若将金赛纶的轻生草率归咎于金秀贤,现阶段仍然持保留态度。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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