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在乙巳,三月初一亥时,有小米SU7标准版之车,行于德上高速公路池祁段。

其时,车辆以智能辅助驾驶(NOA)之态,疾驰如风,时速百一十六公里,然途遇施工修缮,车道封闭,须改道逆行。

车载系统虽察障而示警,始减速以避,然终因人力操控未及周全,车体与隔离带水泥桩相撞,瞬时爆燃,火光冲天。

车中三人,俱殁于火海,惨烈之状,闻者恻然。

据小米公司所呈行车录载:自NOA激活至祸起,凡十七分钟。其间,系统屡发分心预警、脱手警示,然驾驶员接管后,操控左转二十二度余,复右转微调,制动未竟全功。碰撞前时速犹存九十七公里,终致惨祸。车端应急呼叫虽速启,然火势迅猛,救援未逮。更可叹者,事故车辆非车主亲驾,乃借于他人,此亦为后续纷议之端。

事发翌日,舆情汹汹。

铜陵市府立专案组,交警、应急诸司并力勘验,警方断为单方交通事故,非关安全生产之责,然民间疑窦丛生。

家属泣诉:“车门锁死,逃生无门,电池爆燃,三人活焚!”

此语一出,网络沸腾,责难之声四起。

小米公司应对仓皇,初时缄默,迫于舆论乃于三月初四(4月1日)午时发公告,详列行车数据,示配合调查之诚。

然其辞多涉技术细节,如“制动踏板开度三十八度”“方向盘转角二十二度余”,市井闻之愈惑,或讥曰:“数据详备若此,何不预判险情?”更有网民翻旧账,举去岁南通SU7撞摩托车致人死之事,讽其“性能卓越,唯欠人命关天之心”。

官府之态尤堪玩味,铜陵交警初以“无可奉告”搪塞,迫于压力始言专案组已介入;应急管理局急划界限,明言此非生产事故,免涉监管之责。

上下推诿间,民怨愈积。

究此事本源,盖有三端可论:

一曰智能驾驶之限

NOA系统虽标榜“辅助”,然以时速百十六公里驰骋,实将性命托于算法。其预警不可谓不周:分心则鸣,脱手则警,遇障则缓。然机械终究死物,施工改道之突发情境,纵人机交接,亦须瞬息决断。当是时也,系统减速而人力未逮,转向偏差而制动不足,此非单纯技术故障,实乃人机协同之悖论。昔者特斯拉多起事故,皆类此弊,今小米复蹈覆辙,可见行业通病未除。

二曰电池安全之患

新能源车爆燃,锂电之咎屡见不鲜。SU7标准版所用何电?防护几何?火势何以迅猛至车门锁死?凡此种种,小米皆未详解。家属所称“活焚”惨状,倘查证属实,则电池防爆、应急解锁等设计,必有重大疏漏。昔有某品牌以“刀片电池”自诩安全,今观小米之祸,恐技术夸耀未足取信。

三曰企业应对之失

危机当前,小米初则迟滞,迫而剖数据以证清白。然冷冰冰之代码,焉能慰家属锥心之痛?且公告措辞,多申己责之轻,少表愧怍之意。昔南通事故,雷军评论区沦陷,今次复见“直播间刷屏赞车坚”之荒诞景象。企业重营销而轻伦理,此风不改,虽造车如造手机,终难获民心。

司马迁尝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今观小米事,可悟三理:

其一,技术须以人命为秤

智能驾驶者,非炫技之戏,乃生死之托。企业追逐“自动驾驶”之名,用户误解“全权交付”之实,此大谬也!当立法明责:凡启辅助驾驶,须以“人主机器”为铁律,系统权限不可僭越。更应仿航空黑匣子之制,行车数据实时上传第三方,免企业既当选手又为裁判。

其二,监管当以未雨绸缪

新能源车勃兴数载,然电池安全标准犹存空白。爆燃事故频发,官府应急之举多,长效之策少。宜设独立检测机构,对电池抗撞、防火、应急逃生等项严加考核,公之于众。昔闻欧盟新车碰撞测试,五星之下无侥幸,此诚可效法。

其三,商道终归人心

小米以“性价比”横扫手机市场,然造车非造手机,用户所求非惟参数,更重心安。若每次事故皆以“配合调查”搪塞,以“数据证明”卸责,则品牌纵登销量榜首,亦难立口碑丰碑。昔福特因凡士通轮胎案赔偿五十亿美金,非惧诉讼,实为赎信。中国企业欲崛起于世界,此等担当不可或缺。

呜呼!德上高速一缕青烟,焚毁者岂止三人之躯?实乃技术狂飙中失落的敬畏之心。

老子云:“治大国若烹小鲜。”造车亦然:火候须稳,佐料须衡,稍有不慎,则佳肴成焦炭。

愿企业以此次为鉴,官府以此次为机,庶几可免“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之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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