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再加力的实施意见》(下称“省委一号文件”)。当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委一号文件进行了解读。文件共包括8个部分36条,具体到乡村产业振兴方面,提出实施龙头企业提振行动,加快打造一批百亿级、五百亿级龙头企业。
据介绍,今天发布的省委一号文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连续出台的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鲜明态度,持之以恒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定决心。
文件分别在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片区、着力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着力推动乡村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8个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在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方面,下一步,山东将抓好龙头企业、抓好联农带农、抓好特色产业和“小微产业”这四方面的工作,提出实施龙头企业提振行动,针对不同产业遴选推出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在科技研发、装备升级、上市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打造一批百亿级、五百亿级龙头企业。同时,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推动各类产业链条向农业农村农民延伸,并将联农带农成效与政策支持挂钩,引导各类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分享增值收益。
2024年,山东农业农村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向好,农林牧副渔总产值12832.3亿元、同比增长3.9%,一产增加值6617亿元、增长3.7%。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上,省市县梯次建设乡村振兴片区1598个,覆盖村庄1.5万余个;在粮食生产上,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142亿斤;在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上,蔬菜总产达9623万吨、肉蛋奶1680万吨、水果3325万吨、水产品950万吨;而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上,全省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67家、总数达到11406家、占全国总数的十分之一,年营业收入2.3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八分之一。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杜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