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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车调控政策问答

问:有市民反映参加摇号数十次“久摇不中”,针对这类情况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

近年来,我们收到市民关于参加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久摇不中”的反映持续增加,我们积极优化调控措施予以应对。

一是开展专项摇号,2022年,我市投放2万个普通车指标,组织实施了面向累计参加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60次以上未中签市民群体的专项摇号。

二是开展阶梯摇号,2024年,我市投放1万个普通车指标,组织实施了面向累计参加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25次以上未中签市民群体的阶梯摇号,阶梯摇号相较于专项摇号进行了优化,未中签次数越高的个人中签率越高。

三是开展无车家庭指标配置,2024年,投放3万个普通车指标面向我市无车家庭定向配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久摇不中”问题,积极研究相关优化措施,有针对性的考虑“久摇不中”市民群体购车需求。

问:普通车指标能否买节能车或新能源车,如果买了,再将车卖掉后,更新指标是否还能买普通车?

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调控办法》)规定,指标按使用类型可分为普通车指标、节能车指标及新能源车指标。

普通车指标,可以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节能车指标,可以用于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更新指标,可以用于与原指标使用类型相同的小客车办理登记。

其他指标只能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小客车办理登记。使用其他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不会改变其原有指标使用类型。

单位和个人名下2014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办理登记的小客车视为普通车。

可以理解为普通车指标,可以买普通车、节能车、新能源车;节能车指标,可以买节能车、新能源车。增量的和更新的使用范围是一致的。如:原来就是普通车指标买了节能车,更新时还是普通车指标,再次购车还是3种车都可以买。

问:本市法院代理(或监督等)拍卖(非司法拍卖)的本市号牌小客车是否可以申请司法拍卖指标,外省市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号牌小客车能否申请司法拍卖指标,本市法院司法拍卖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是否也可以?

按《调控办法》取得增量指标有效申请编码的单位和个人,因成功竞拍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登记小客车,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可以凭本市法院相关证明文件直接申领其他指标。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后,原车辆登记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申请司法拍卖指标,必须是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登记小客车,故外省市法院司法拍卖的本市号牌小客车、本市法院代理(或监督等)拍卖(非司法拍卖)的本市号牌小客车、本市法院司法拍卖的外省市号牌小客车不可申请司法拍卖指标。

申请司法拍卖指标的申请人,需按《调控办法》取得增量指标有效申请编码。

问:没有驾驶证,能否申请新能源或区域指标;非本市户籍申请人申请新能源或区域指标,没有缴纳过社保是否可以申请;名下登记有津牌小客车,是否可以申请新能源或区域指标?

申请新能源或区域指标,不审核名下驾驶证信息,不审核社会保险缴纳信息,不审核名下是否登记有津牌小客车。

需注意,申请了新能源或区域指标,持有有效指标,或已将申请的新能源或区域指标登记为车辆且未将车辆出售或报废,则无法申请增量指标。

问:单位和个人名下的指标,已正常使用,但查询仍显示“未使用”,为什么?

调控系统根据车辆登记部门回传的使用数据更新指标状态,数据并非当时使用当时回传,建议市民可间隔几个工作日后再查询。

问:市民名下有使用新能源指标登记的小客车,该车相应车型存在于本市新能源目录中或车架号存在于相应二手新能源车数据库中,现市民因离婚或继承需过户车辆,如何申请指标?

市民名下有使用新能源指标登记的小客车,该车相应车型存在于本市新能源目录中或车架号存在于相应二手新能源车数据库中,现市民因离婚或继承需过户车辆,此类情况,市民无需申请离婚或继承指标,直接申请相应新能源指标即可。

问:个人和单位在限购之前就购买了小客车,现需换车,更新指标是何种类型;如果限购之前买的小客车是新能源车,现更新指标是什么类型?

根据《调控办法》规定,指标按使用类型可分为普通车指标、节能车指标及新能源车指标。普通车指标,可以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节能车指标,可以用于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更新指标,可以用于与原指标使用类型相同的小客车办理登记。其他指标只能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小客车办理登记。使用其他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不会改变其原有指标使用类型。

单位和个人名下2014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办理登记的小客车视为普通车。

问:节能车、新能源车型有效目录查询方式

节能车、新能源有效车型为列举式,可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节能车目录》、《新能源推荐车型清单》中分别查询。购买新能源车,意向车型可在目录中找到完全一致的产品型号时才可申请、使用指标,否则无法申请、使用。购买节能车,应以已公布的目录为准,节能车指标可用于节能车或新能源车登记,未列举进入目录中的车型,无法使用节能车指标。

问:个人、单位申请新能源指标是否有数量限制,个人申请获得新能源指标后是否还能摇号、竞价?

个人、单位申请新能源指标,均无数量限制。申请新能源指标,可按照有效目录申请(产品型号需完全一致),或可按照本市新能源二手车数据库申请,符合其一即可申请指标,若车辆产品型号既不在有效目录中,同时车架号也不在有效本市二手车数据库中,则无法申请本市新能源指标。个人申请获得有效新能源指标后,该指标有效期内(或已使用该指标登记相应新能源车辆,从而名下登记有津牌新能源小客车),无法参加摇号竞价。

问:新能源指标如何申请?

市民可通过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登录到个人界面,登录后在其他指标模块中提交新能源指标申请。

申请新能源指标,可按照有效目录申请(产品型号需完全一致),或可按照本市新能源二手车数据库申请(此二手车数据库中车辆为2020.1.1前在本市登记的新能源二手车,产品型号不在有效目录时,可尝试按此种方式申请,系统提示的“请确认车辆是否于2020年1月1日前在本市登记”也针对的是此种情况),符合其一即可申请指标,若车辆产品型号既不在有效目录中,同时车架号也不在有效本市二手车数据库中,则无法申请本市新能源指标。

问:存在企业名下有车、企业去年已经申请获得了增量指标且指标已使用、企业去年已经申请获得了增量指标且指标尚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等情况,该企业今年是否还能再申请摇号或竞价?

企业申请增量指标,不审核名下是否已登记有小客车;上一年度已获得增量指标尚未使用且在有效期内的,也不影响本年度再次申请;上一年度已获得增量指标且已登记为车辆的,也不会影响本年度再次申请。

问:个人如何放弃更新资格,企业是否可以放弃?

对于符合《调控办法》规定可以申请取得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前可向调控服务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手续,即市民处理车辆并已生成更新资格数据后、未申请生成更新指标前,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窗口办理更新资格放弃手续。已生成的更新指标不可放弃。企业不可申请放弃更新资格。


编辑 | 顾颖

来源 | 天津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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