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的消息显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矿业分公司遭到了处罚。

根据公告披露的数据显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矿业分公司的违法事实是1.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13号第1档、第12号第3档做出如下处罚:

1.罚款贰万伍仟元整;2.罚款玖万元整,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款壹拾壹万伍仟元(¥115000)整。

新闻热线:0531-85193242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