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日讯4月1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聚力项目提升 开创强省会建设新局面”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冠华介绍,涉企行政检查作为政府履行职责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合理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济南市先后印发《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办法》《济南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系化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严格工作流程,规范检查行为。济南市司法局牵头推动建立“111N”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细化233项具体任务指标,强力推进落实,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的突出问题。


建立“1”个合并检查事项清单,实现“应合尽合”。全面梳理市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对同一对象可以同时开展检查的事项进行合并,形成“涉企联合检查场景清单”,明确各场景下牵头检查部门、联合检查部门、检查内容和依据,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用好“1”个数字化作业平台,实现“一次查好”。依托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全流程智慧化管理。事前报备,由执法部门提前报备检查计划,多个执法部门均对同一企业提交检查计划的,平台自动将7日内的检查计划进行合并,实现一个自然周内对同一家企业只能检查一次。事中记录,检查人员扫码入企,线上填写检查表单,防止超范围检查、检查漏项,司法行政部门实现线上监督。事后评价,企业对入企不扫码等问题通过“爱山东”APP直接反馈,信息同步推送至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整改反馈,司法行政部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并及时向企业反馈。检查归档,归集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复低效检查及时介入,督导执法部门整改,提升检查质效,形成工作闭环。

完善“1”个制度办法,保障“无事不扰”。建立工作制度,对检查计划、检查方式等内容作出规定。统筹检查计划,在重点执法领域实行专项检查评估制度,避免乱检查和随意检查。规范检查标准,建立“无事不扰”事项库,对库内事项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优化检查方式,推行在线监管、远程监管,推动跨层级检查结果互认,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加强执法监督,对企业反映问题不整改、群众投诉不处理等行为严肃查处。

配套“N”个细化措施。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和执法实际,围绕内部统筹协调、严格检查程序等环节,细化落实执行的具体措施,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度体系。

下一步,济南市司法局将督促市直各执法部门规范检查标准,优化检查方式,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为提升城市美誉度和吸引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闪电新闻记者 张风硕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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