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积极响应《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要求和《广州市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办法》(穗文广旅(2024)17号),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进一步开拓广州博物馆门票、文创产品、讲解服务产品及研学项目产品的线上线下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票务推广优质合作方。诚邀兼具文化情怀与专业实力的社会力量携手,以创新思维赋能文化传播,以多元业态激活场馆线上线下空间效能,全面提升场馆服务效能、文化传播力与社会影响力,为公众提供高品质历史文化体验。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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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对象及资格条件及项目需求

一)招募对象

诚邀在票务推广服务开发、运营领域中,具备成熟经验与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合作,共同探索博物馆资源活化推广新路径。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其所运营内容的相应资质或许可,符合国家规定从事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

5.具备在文化旅游场馆票务推广服务等相关领域的项目运营经验,拥有专业运营团队及成功案例,能提供完整运营方案;

6. 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项目需求

具体需求查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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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区域

实体场馆包括广州博物馆镇海楼展区、仲元楼展区、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纪念馆、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纪念馆。

线上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我馆认证开设的官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数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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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模式与分成收益

(一)合作模式

本项目以馆方在实体场馆及官方线上渠道对合作方提供合作推广的形式换取中选方的票务推广项目的建设投资,合作推广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广州博物馆的门票、讲解服务产品、研学活动产品及其他相关二销品、印有合作方LOGO或者名字的物料、展架、指示牌或者其他的形式。

(二)分成收益

广州博物馆的所有门票产品均不分成,研学和讲解服务类及其他相关二销产品等进行分成,馆方分成比例不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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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要求

(一)合作期限及考核

首次合作期5年,合作期间实行年度综合评估考核,含日常运营、网络安全运维、重点节假日和重要节点事件网络安全保障、线上线下应急预案实施、过程监管、公众反馈等,考核未达标或发生严重违约事件的,广州博物馆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期限及终止条款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二)运营规范

1. 票务推广服务平台线下开放时间应与广州博物馆及下辖分馆同步(周二至周日9:00-17:30,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上票务推广服务平台全年全天候开放。

2. 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作协议,并记入信用档案,三年内禁止涉事机构及人员参与广州博物馆的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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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流程

1.发布公告:通过多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2.报名审查:拟合作机构提交材料,开展资格审查。

3.方案评审:我馆组织专家评审运营方案。

4.公示备案:公示拟合作机构,无异议后备案。

5.签署协议:与选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6.监管评估:合作期间全程监管并定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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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1.广州博物馆公开招选票务推广服务合作方报名承诺书(详见文末附件3);

2.广州博物馆公开招选票务推广服务合作方合作申请表(详见文末附件4);

3.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4.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

5.票务推广服务需求响应文件及运营方案;

6.资质或许可证明(与运营内容相符的资质或许可证书);

7.荣誉奖励或案例展示(过往成功案例、获奖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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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0-83220703 (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报名材料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6份(一正五副。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纸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邮寄至广州博物馆,并将电子扫描版PDF发送至指定邮箱:gzminfo@163.com (注意:邮件标题、文件夹命名格式:运营合作-机构名称,所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装订册加盖骑缝章。本馆收到资料后将统一通过邮件回复确认信息。

3.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至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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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参与报名的机构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即被视为接纳本公告所有条件。

2. 合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及使用范围应在正式协议中明确约定。

3. 若报名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广州博物馆有权要求参与报名的机构在限时内完成补充或修改。

4. 报名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损害国家和广州博物馆利益、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5. 本次招募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博物馆所有。

6. 申请材料需真实、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请资格。

7. 广州博物馆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附件1. 广州博物馆公开招选票务推广服务合作方项目需求书
附件2. 广州博物馆公开招选票务推广服务合作方专家评审要点
附件3. 广州博物馆公开招选票务推广服务合作方公告报名承诺书

附件4. 广州博物馆公开招选票务推广服务合作方合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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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 | 叶靖楠

校对 | 邓颖瑜

审校 | 刘颖颖

审核 | 朱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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