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广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广东省妇联启动《条例》起草工作。《条例》有何背景、主要思路、主要内容和特点?广东省妇联官方解读,为公众划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家庭教育具有双重属性,既是“家事”,也是“国事”。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对于引导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从不同角度对家庭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

“上述法律的部分内容还需要在地方立法中予以细化。”广东省妇联相关负责人说,有必要制定条例,进一步细化上位法规定,确保上位法有效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制定条例也是解决我省家庭教育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生育政策的调整,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凸显,包括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覆盖面、精准度、实效性、普惠性、公益性均有待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高等。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以上问题的解决。

《条例》起草有何主要思路?广东省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家庭教育,既要充分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自主性,也要有效发挥政府、社会的促进作用、兜底保障作用,必要时还要进行干预。基于上述考虑,在起草过程中,《条例》主要从找准立法定位;体现配套衔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对特殊群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兜底保障等方面作了重点把握。

其中,针对我省家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不完善,主责部门不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缺位,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发育不健全、不规范,留守、困境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被欺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制度不完善,家庭教育干涉缺乏制度支撑,以及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心理健康以及校园欺凌行为等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努力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

规范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

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

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特点?

广东省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主要从家庭责任、政府推进、社会协同、特别促进、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作出规定,比上位法增加了特别促进章节。《条例》在具体内容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的要求,对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等作出规定。

二是为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和各实施部门督导范围,加强监督和评估。

三是为明确家庭教育是父母双方责任,规定父母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实施家庭教育。

四是为加强家庭建设,对家庭成员应当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和家庭教育质量、加强亲子陪伴等作出规定。

五是为全面系统规范家庭教育内容,增加家国情怀、传统美德、创新意识、生活技能、爱心教育等教育内容,并对身心健康、生命安全、网络素养等教育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六是为规范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对“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殴打、冻饿、禁闭、恐吓、经常性谩骂等家庭暴力行为”作出规定;为明确未成年人受到家庭暴力时接受申报、受理的部门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作出援引性规定。

七是为促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对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集成免费的网络课程等家庭教育资源等作出规定。

八是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细化政府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途径和方式,并对鼓励建立培养家庭教育指导专门人才的基地等作出规定。

九是为发挥学校、婚姻登记机构作用,对学校建立家校合作机制,结合提升网络素养、促进心理健康等专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婚姻登记机构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倡导正确的婚姻家庭理念等内容作出规定。

十是为完善特殊需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对健全特殊需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综合信息台账,组织引导专业社会组织等力量对离异和重组家庭、父母长期分离家庭等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出规定。

十一是为压实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责任,区分不同情节,从批评教育、提供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训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方面对监护人责任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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