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房,昨晚广州住建局发布两则重磅文件。

3月31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了《广州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意见》最新通知。

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


据《计划》显示,商品房方面,今年广州市计划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房源约5.4万套。其中,中心5区、外围4区和增从2区计划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占比分别为36%、48%、16%。

保障房方面,今年广州市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户型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其中,计划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0.15万套,供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0.28万套,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两房、三房为主。

城中村住宅建设保障房比例不低于10%


根据《意见》,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三类,人才公寓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子类。

其中,意见明确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规划建筑面积应当按照不低10%的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其中的5%为确保建设量,另外的5%为统筹建设量。

意见明确,复建安置区用于集中建设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村民、村集体住宅建筑面积的20%(因采取“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新改造模式,复建安置区住宅总量有所减少,将既往政策规定的25%调整为20%)。

事关公租房、保障房等,广州公布今年住房计划

广州市住建局在官网挂出了《广州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今年,全市计划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房源约5.4万套。

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

商品房方面,今年全市计划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房源约5.4万套, 其中,中心5区、外围4区和增从2区计划批准预售商品住房占比分别为36%、48%、16%。计划指出,要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计划供应商品住宅用地515.50公顷。

保障房方面,计划筹建公共租赁住房0.8万套, 户型以不超过60平方米的两房为主,供应公共租赁住房0.34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9万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0.36万户),保障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的平均轮候时间不超过3年。计划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户型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计划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0.15万套,供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0.28万套,户型以90平方米以下的两房、三房为主。保障房供应坚持“以需定供”,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11.85公顷,项目应选址在公共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

推进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保障房

计划指出,为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广州将落实各项存量政策、增量政策,打好“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政策“组合拳”,精准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保障房,推动配建车位车库与商品房同步销售,深入开展“好房节”“以旧换新”等活动,支持各区因地制宜出台促销、去库存措施。扎实做好市场监测和政策评估工作,推进各项房地产长效措施落地见效,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落实系列稳增长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持续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推进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项目建设交付。改革房地产融资模式,以项目为单位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引导房地产企业逐步形成适度杠杆比例、合理负债水平和正常周转速度的发展机制。

探索给予灵活就业人员

和高校毕业生缴存补贴

计划指出,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增效。研究扩大首付提取政策适用范围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持续在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贷款上双向发力。探索研究给予灵活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缴存补贴,助力广州市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

加力实施城中村改造和城市更新。完善城市更新政策和工作机制,罗冲围等四大片区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11个示范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落实货币化安置政策,加快制定使用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打通实施路径。

承前启后推进老旧小区及危旧房改造。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56个,重点推进珠江两岸5公里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如期完成“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创建一批成片连片示范项目。

此外,计划还指出,要积极探索房屋安全保险制度,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平稳有序供应住房用地等。支持通过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等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积极谋划使用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房企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
建设保障房比例不低于10%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广州市住建局官网挂出。由于复建安置区住宅总量有所减少,其用于集中建设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由不低于村民、村集体住宅建筑面积的25%调整为20%。

城中村是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房源

当前,广州市城中村房屋是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房源,但普遍存在着散、乱、差等低效经营情况和诸多安全隐患,并且给城市面貌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城中村改造时,必须要制定规则,规范住房配置和住房租赁,以便在改造时深耕细作、改造后为住房租赁市场提质增效打好基础。

意见是对2022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城市更新项目配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意见》(穗建规字〔2022〕7号)的修订。修订后共9条,包括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则、方式、措施、监督管理等。

复建安置区建租赁住房的比例由25%调整为20%

根据意见,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三类,人才公寓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子类。

意见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记者梳理发现,意见明确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规划建筑面积应当按照不低10%的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其中的5%为确保建设量,另外的5%为统筹建设量。此外,明确规划建设方式为单独选址集中新建或者商品住房配建。明确规划节余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区域统筹规则及审批要求。

意见明确,复建安置区用于集中建设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村民、村集体住宅建筑面积的20%(因采取“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新改造模式,复建安置区住宅总量有所减少,将既往政策规定的25%调整为20%)。

鼓励市场化运营

此外,引导鼓励将个人产权和集体产权的租赁住房整体市场化运营(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后,可以计入本项目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量),同时消除产权人依法进行住房抵押、转让、收回住房自住疑虑。

意见指出,村民自住住房、租赁住房不宜自行散租。租赁住房宜由村经济组织、村选聘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或者以住房投资入股组建租赁企业,进行高标准、规范化经营,并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等支持政策享受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优惠。村民按委托约定收取规模化经营的租赁住房租金,由受托机构负责租赁经营和管理责任义务。

宿舍型房屋应增加用餐、会客、晾衣空间

租赁住房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19号)建设并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宿舍型租赁住房建筑内公共区域应增加公用厨房、文体活动、商务、网络宽带、日用品零售、快递收取等服务空间;房间内应加大储物空间,增加用餐、会客、晾衣空间,应设置信息网络接入点;可设置卫生间、洗浴间和起居室。

住宅型租赁住房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建设配套设施,当项目规模未达到标准规定应配建配套设施的最小规模时,宜与相邻居住区共享教育、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租赁住房应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并预留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空间。

来源:广州市住建局、新快报、财联社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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