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嫣
近日,浙江省2024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结果公布,绍兴获评优秀。其中,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连续10年考核优秀,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连续4年考核优秀,林长制连续3年考核优秀。
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是浙江省委省政府9个专项考核之一,考核内容包括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林长制、河(湖)长制等多个领域的工作。
近年来,绍兴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林长制、河(湖)长制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系统构建水资源刚性约束。2024年以来,绍兴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全力打造高耗水产业集聚区再生水利用配置样板,再生水年利用量达5600万立方米。实施城镇节水降损行动,市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连续多年控制在5%以内,每年节约水量3000万立方米。大力推行工业分质供水模式,5座工业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达92万立方米,实现市区工业水厂供水联网联调。
筑牢防治水土流失安全屏障。2024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4.32平方公里,对578个项目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现场检查719次,实现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全国首单生态清洁小流域“水保共富贷”落地新昌,获得银行5亿元水土保持绿色金融授信,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全域打造江南水乡典范。一以贯之河(湖)长制,高质量推进水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恢复水域面积171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水系综合治理240公里,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30公里,河湖清淤450万立方米。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30个、城乡亲水节点50个,城乡亲水圈覆盖率达88.3%。浙东运河(绍兴段)入选水利部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名单,上虞区上宅村等6个村获评全省高品质水美乡村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是生存之基、发展之要、民生之本、生态之依。”绍兴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将通过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整体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