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难题: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还能拿钱吗?
包工头老李承接某厂房建设,因资质问题合同被判无效。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拒付尾款:“合同都无效了,凭什么按合同付钱?”老李却认为:“活干完了就该拿钱!”
——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时,承包人能否主张工程款?如何确定结算标准?普通人常因规则模糊陷入纠纷。
法律分析:合同无效后3类条款可参照
根据《民法典》第79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时,可参照的条款范围如下:
不可参照条款:
- 付款时间、质保金条款(属结算清理条款);
- 违约责任(如罚款、解约条件)。
解决方案:4步争取合理结算
1️⃣确认合同无效原因
常见无效情形:
- 承包人无资质或挂靠;
- 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
- 合同内容违法(如垫资施工)。
2️⃣收集工程合格证据
关键材料:
- 竣工验收报告;
- 监理日志、整改记录;
- 甲方使用证明(如厂房已投产)。
3️⃣参照合同计算折价
折价方式:
- 成本价+合理利润:提供人工、材料支出凭证;
- 行业标准:当地同类工程单价(住建部门发布)。
4️⃣协商或诉讼主张权益
操作建议:
- 协商:提出折价方案,避免诉讼成本;
- 诉讼:1年内起诉,主张参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延伸问答
Q:合同无效是否影响质保金?
A:不影响!质保金属结算条款,不可参照,但需按实际质量问题扣减。
Q:甲方已使用工程但拒不验收怎么办?
A:视为默认合格,可申请司法鉴定确认质量。
Q:人工费如何计算?
A:按实际出勤记录+行业工资标准,或参照合同约定单价(以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