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难题: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还能拿钱吗?

包工头老李承接某厂房建设,因资质问题合同被判无效。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拒付尾款:“合同都无效了,凭什么按合同付钱?”老李却认为:“活干完了就该拿钱!”

——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时,承包人能否主张工程款?如何确定结算标准?普通人常因规则模糊陷入纠纷。

法律分析:合同无效后3类条款可参照

根据《民法典》第79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时,可参照的条款范围如下:



不可参照条款

  • 付款时间、质保金条款(属结算清理条款);
  • 违约责任(如罚款、解约条件)。



解决方案:4步争取合理结算

1️⃣确认合同无效原因

常见无效情形

  • 承包人无资质或挂靠;
  • 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
  • 合同内容违法(如垫资施工)。

2️⃣收集工程合格证据

关键材料

  • 竣工验收报告;
  • 监理日志、整改记录;
  • 甲方使用证明(如厂房已投产)。

3️⃣参照合同计算折价

折价方式

  • 成本价+合理利润:提供人工、材料支出凭证;
  • 行业标准:当地同类工程单价(住建部门发布)。

4️⃣协商或诉讼主张权益

操作建议

  • 协商:提出折价方案,避免诉讼成本;
  • 诉讼:1年内起诉,主张参照合同支付工程款。

延伸问答

Q:合同无效是否影响质保金?

A:不影响!质保金属结算条款,不可参照,但需按实际质量问题扣减。

Q:甲方已使用工程但拒不验收怎么办?

A:视为默认合格,可申请司法鉴定确认质量。

Q:人工费如何计算?

A:按实际出勤记录+行业工资标准,或参照合同约定单价(以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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