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人们以各种方式缅怀英烈、祭奠逝者、祭扫陵墓、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节日。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践行《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关规定,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林业和水务局联合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践行绿色理念,守护生态文明。倡导以网络祭扫、云端追思、植树种绿、栽花种草、鲜花祭祀等低碳方式寄托哀思,推广家庭追思会、社区共祭等现代文明仪式。自觉抵制焚烧纸钱、抛撒冥币等污染行为,通过“鲜花换纸钱”“植绿寄哀思”等主题活动,让传统节日焕发新气象。

严守安全底线,共筑平安清明。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出行、绿色通勤,缓解交通压力。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墓园内全面禁燃鞭炮、禁焚香烛纸钱,倡导无烟祭扫。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人流疏导,维护祭扫场所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弘扬孝亲美德,革新殡葬风尚。传承“厚养礼葬”传统,提倡生前尽孝、丧事简办“不设席”,抵制大操大办、盲目攀比。推广树葬、花坛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反对修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

党员先锋引领,凝聚文明共识。党员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生态殡葬,文明祭扫。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传移风易俗政策,革除陈规陋习,树立生态环保殡葬新风尚,共建文明和谐家园。

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清明祭祖不忘爱国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小事做起,携手共进,为甘泉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再增新光、再添浓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甘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甘泉县民政局

甘泉县林业和水务局

2025年3月31日


监制|刘亮

审核|张生燕

责编|白腾 刘强

编 辑|崔春娥 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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