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期),近期,该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26大类食品231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水果制品、蔬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调味品等9大类食品22批次样品不合格。

通告显示,标称如皋市蒲泉酒厂生产的白蒲镇鑫蒲黄酒(380ml/袋,酒精度:10.0%vol,2024-04-15),酒精度不合格。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编辑 李严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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