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实施!

珠海公布“免陪照护服务”

最高指导价,

“一对一”服务280元/日!

什么情况下医院可以收

“免陪照护服务”项目费用?

“免陪照护服务”可以医保报销吗?

快和小布一起来了解

这些热点问题!

为引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护理服务,缓解住院“陪护难”问题,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通知》公布了“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及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按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的90%、80%确定,加收项价格按相同比例确定,其中护理员具备医学职称加收比例不分公立医疗机构等级。


资料图 通讯员陈丽仪/摄

什么情况下医院可以收
“免陪照护服务”项目费用?

“免陪照护服务”指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指在没有家属和护工参与的情况下,完全由护士、护理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

医疗机构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

“免陪照护服务”项目价格多少?

《通知》公布的项目价格为一对三服务价格,即服务提供者同时为三位患者提供服务,设定价格为每位患者收费标准140元/日

如服务提供者同时只为两位患者提供服务,每位患者在主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40元/日,即一对二服务每人收费180元/日

如服务提供者同时只为一位患者提供服务,每位患者在主项目价格基础上加收140元/日,即一对一服务每人收费280元/日

如护理员具备医学职称,可在上述收费基础上再加收20%

患者需要的个性化护理服务
怎么收费?

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向患者及家庭提供外语、方言等服务或其他满足患者及家庭个性化需求、改善就医体验的增值服务,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我市医疗机构必须按照
公布价格收费吗?

我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此次公布的“免陪照护服务”项目价格,是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该项目的政府最高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可以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不得超过我市最高指导价,下调不限

“免陪照护服务”可以医保报销吗?

“免陪照护服务”项目尚未纳入全省医疗服务项目诊疗目录,暂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该项目费用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市民朋友如发现公立医疗机构

有未按规定收费或超过我市政府

最高指导价收费的情形,

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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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的朋友!

文/珠海发布 王芳

部分素材来自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种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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