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李女士向开屏新闻反映,她读小学的女儿3月14日在北市区一家名为“昆明市五华区能能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培训机构上英语课时,遭到同班两名同学用激光笔照射眼睛,导致视力明显下降。当时,其女儿在课堂上已举手向老师示意,但老师并未及时监管,而且该培训机构还未在事发后及时通知家长,错过了最佳取证和处理时机。
目前,各方对此事尚未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
李女士:
女儿所在区域多次被照射
李女士说,3月14日,她女儿到该培训机构上课。等课程结束,她去接女儿时却发现了异常。
李女士女儿到医院检查
李女士说,当天晚上9时课程结束,她发现孩子眼睛充血、发红、怕光、发痒。李女士当即联系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进行了紧急调查,当时的证据指向一名杨姓同学,但这个孩子并未承认。后来,培训机构又联系到将激光笔带进教室的张姓同学,张同学家人和培训机构一道陪同李女士的孩子去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区)进行了检查。
李女士女儿的检查单
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医院3月14日开具的门诊病历,其中注明,其女儿的主诉为“双眼被激光笔照射后发红2小时”,体征为“裸眼视力右眼0.6、左眼0.6。双眼结膜充血,角膜光滑透明、前房中深、房水清,虹膜纹理。”当天检查后,医生让第二天再去进行黄斑检查。
后面几天,李女士女儿的眼睛红肿,受伤后一周内无法到学校上课。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张照片,并表示3月17日她女儿的左眼已经呈果冻状。
李女士说,意识到事态严重,她再次和培训机构进行了联系。这次,培训机构建立了一个沟通群,把监控截图、就医陪诊等资料都发入了群中。
李女士说,培训机构向她提供了一份根据监控整理的调查记录,当中记录着当天从18时51分其女儿进入教室到19时50分老师发现情况异常的过程。其间,杨同学先后8次用激光笔照射李女士女儿所在区域。
其中,18时55分7秒,杨同学第一次照射李女士女儿所在区域。19时01分,杨同学第二次照射李女士女儿所在区域。19时04分,杨同学第4次照射李女士女儿所在区域后,王同学开始使用激光笔照射摄像头、天花板、黑板。19时10分,李女士女儿揉眼睛,转头寻找激光光源。19时46分,李女士女儿转头看向杨、王两位同学所在区域。19时47分,李女士女儿身旁的宋姓同学转身警告杨同学。19时47分,杨同学第8次照射李女士女儿和宋同学所在区域。
李女士说,这个事件中,将激光笔带到教室的是一名张姓同学,杨、王两同学则使用激光笔对她女儿进行了照射。李女士说,目前孩子的眼睛惧光,不能过度用眼。
培训机构
愿退学费1.5万元再补偿3000元
26日,记者跟随李女士到这家培训机构见到了负责人邹先生。邹先生表示,3月14日已陪同家长和孩子去医院进行了检查,也垫付了检查费用。培训机构还提前垫付了第二天的检查费用。第二次检查完成,医生给出的结果是未见异常,但也不排除其他情况。
邹先生介绍,对于此事,机构已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多方问询教室中的相关人员,还原现场。当时初筛是王同学照射了李女士的女儿,王同学当时也承认了。为了帮助李女士进行协商,机构还建了一个聊天群,将涉事的几方家长拉进群,并将监控照片等相关信息全都发到了群内。
“我们调取了监控信息,做了事实还原提供给李女士,以便她进行维权。3月16日,我们还协调了涉事的几个孩子家长去派出所进行调解。当时,李女士提出用于孩子视力矫正的一副眼镜需要2万元,3副需要6万元,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需要替换3次,以此估算的总费用为18万元。各方对此费用存在争议,现场没有调解成功。”邹先生说,机构愿意退还李女士先前交纳的学费1.5万元,同时再给予3000元的补偿。不过,李女士目前并未接受该机构的方案。
其他各方
涉事3孩子家长各有说法
记者联系上杨同学的妈妈。她表示,虽然她家小孩用激光笔扫了过去,但到底有没有照到李女士女儿眼睛,无法界定。此事已协调了两次了,第一次李女士提出要18万元的赔偿,这无法接受。“我觉得,应先治疗小孩。孩子第一天检查视力是0.6,第二天已恢复到1.0,视力是在恢复的。而且就算要给李女士钱,也不是赔偿,而是补偿,因为赔偿需要拿出证据。”杨同学的妈妈补充说,如果要补偿,也不应该由他们一家来补偿,培训机构、带激光笔进入教室的孩子家长,其他在教室里玩激光笔的同学家长都应一同补偿。
王同学的妈妈对记者说,她已经看过监控,其儿子没有用激光笔照射过李女士的孩子。“小王照射的时候,小姑娘(李女士的女儿)的头是朝向另外一边的,不是我儿子照射的。我儿子照了天花板、黑板和摄像头,但没有照射过她家孩子。”
携带激光笔进入教室的张同学的妈妈表示,激光笔是她家孩子春节期间在小区放鞭炮时捡到的。“我们的责任是监管不严,让孩子把激光笔带入了教室。但是,我们认为这个事件中,老师在课堂纪律的监管中存在纰漏。我们的孩子也在其他培训学校上课,如果课堂上讲小话,第一次被老师发现就提醒,第二次要让站起来。一个有成年人监管的地方,而且已经有小朋友进行了多次举手示意,老师却没有及时有效阻止事件的发生。此事件中涉及的激光笔,听其他小朋友说,已经被保洁打扫卫生时收走了,不在教室了。作为父母,在这个事件中我们感同身受,绝不推脱。我们已坚持让孩子去派出所参与调解,让他当面去和受伤者说一声‘对不起’。”张同学的妈妈说。
律师说法
李女士可以这样维权
对于此事,李女士应如何维权?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竹元表示,此事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李女士的女儿作为权益受侵害方,将以原告身份参与维权法律程序,李女士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女儿行使相关权利。诉讼时,应将杨同学、王同学、张同学及其各自的监护人均列为共同被告,同时把培训机构也列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正式提起诉讼前,全面且充分地收集相关证据至关重要。李女士需妥善保留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照片证据等。
对于索赔数额的确定,目前孩子已完成初步的相关检查。在病情稳定后,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有必要,可申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明确眼睛损伤与激光笔照射之间的因果关系,并确定伤残等级。一旦鉴定结果构成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将主要由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视力矫正费用、伤残赔偿金等构成。
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江洋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