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内蒙古青少年普法教育委员会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工作总结暨交流培训会,对2022年以来自治区各级关工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妇联、团委、民盟及各学校两法宣讲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呼和浩特市中院因工作成效显著,被授予“标兵单位”荣誉称号。这份荣誉是对我院未成年司法保护工作及“青法护苗”品牌的肯定。
以法为盾,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呼和浩特市中院始终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法官化身“法治副校长”,全市法院共有83名院长、庭长受聘担任各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普法进校园、模拟法庭、法治集市、法治直播课等“沉浸式”普法活动。
以责为帆,共绘法治成长蓝图
辖区各基层法院实现家庭教育指导站全覆盖,将刚性司法与柔性关怀深度融合。通过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推行“依法带娃保证书”,推动家庭责任从“家事”上升为“国事”,让“依法育儿”成为社会共识,让“缺席的爱”回归责任轨道。
以爱为桥,构建多维普法矩阵
呼和浩特市中院强化联动聚力,积极与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关工委、妇女儿童工委、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对接,会签规范性文件“创机制”,召开联席会议“搭桥梁”,精心培育未成年司法保护品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出司法建议书,推动源头治理,共画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同心圆”。
法治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这份“标兵单位”的殊荣,是里程碑,更是新起点。呼和浩特市中院将继续秉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理念,在守护“少年的你”的征程上,书写更加温暖的法治篇章。北疆大地上,法治护苗的薪火正燃,照亮少年向阳而生的璀璨未来。
▌责任 编辑:何佳俊
▌校对:段丽娜
▌审核:郝新新
▌ 稿件来源:未审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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