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近日,安徽忆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撤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本报注意到,经调查核实,安徽忆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材料中,“赫章县中央城4号楼”“赫章县生鲜农产品冷链库新建项目”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安徽忆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有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安徽忆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安徽忆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06-15,法定代表人为曹晓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MA2NPL2WXA,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顺港村顺河大道1号二楼,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何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