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山西弘轶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轶迅公司”)项目负责人向省市纪检部门寄出举报信,实名举报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公司”)公然毁约,与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暗中勾结,违法操作,对之前法定的合作方弘轶迅公司如弃敝屣,吃相难看地在违法的路上肆意狂奔。
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的前身是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系运城市政府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以下均采用“市容环卫中心”的称谓)。
据弘轶迅公司负责人陈诉,2018年10月10日,经运城市环卫中心采购招标确认,弘轶迅公司依法中标,为市环卫中心提供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并于当年11月6日双方签署《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预计为10个月,具体以实际运行时间为准。
在签署这份合同前的10月12日,弘轶迅公司已经与前来合作的嘉戎公司签署《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嘉戎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且不得与环卫中心私下联系, 设备的运输及其耗材以及场地的建设维护等等前期投入,均由弘轶迅公司投资完成,双方各司其责。
中标方弘轶迅公司与运城环卫中心履行合约的过程中,后者频频违约,拖延付款,导致前者员工的工资不能及时兑现。
2019年8月3日,还在弘轶迅公司与运城环卫中心合约期内,嘉戎公司在弘轶迅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另行与市环卫中心签定了合作协议。先是环卫中心采取不正当手段,迫使山西弘轶迅与其签定《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履行至2019年9月5日,终止合同;继而,嘉戎公司立刻抛开弘轶迅,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定招投标的情况下,与运城环卫中心私自约定,暗箱操作,违规违法,擅自服务于环卫中心。
2019年11月8日,即玩上“隔着锅台上炕”戏法的三个月后,运城环卫中心再次发布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厦门嘉戎公司不出意外地以合法身份参与服务运营。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嘉戎公司所使用的设备,还是当初与弘轶迅公司合作时所使用的设备,只是将弘轶迅公司与运城环卫中心的合作权抢过来,可谓鸠占鹊巢,弘轶迅公司的合同优先权也瞬间化为乌有,只为他人作了嫁衣裳。
2019年12月,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环卫中心签订了《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合同》,中标价格一样。诡异之处在于,运城环卫中心当初财政付不出的合作款项一下子丰盈起来,月月按时结清,赚得盆满钵满。与此同时,环卫中心的工作人员班底,还是那个当初与弘轶迅公司和嘉戎公司的阵容。
2020年6月,弘轶迅公司负责人与嘉戎公司负责人私下协商解决合同事宜未果,于是起诉至夏县人民法院。夏县法院判嘉戎公司返还原告弘轶迅公司服务费237万元。
作为一审被告,运城环卫中心、厦门嘉戎公司和中国城建院公司均向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中院法官杨军隐瞒了运城环卫中心违法违规的重大线索,没有向市里相关部门提交,罔顾事实,胡乱改判,撤销了夏县的原判,只判嘉戎公司支付原告弘轶迅公司30万元。
原来,这场法律纠纷是一套设备(弘轶迅公司提供),一队人马(嘉戎公司技术服务人员),三块牌子(弘轶迅公司、嘉戎公司和中国城建院公司),一个价格(合法非法合同的标的价格均为158元/吨),一个业主(市环卫中心)。
在法治经济不断繁荣的政策环境中,在大力提倡诚信经营的社会背景下,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迎来无限春光的时刻,厦门嘉戎公司和运城市环卫中心置若罔闻,一意孤行,至今毫无悔改之意。我们坚信,法治社会定会给说法、还真相,为民企撑起一片翱翔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