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连心”曝光台

为深入推进中心城区缓堵保畅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交通安全管理,近期,乐山公安交警接到群众通过12345心连心热线、网络平台举报,部分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存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理,现将近期4起典型案例及受理处置情况予以曝光。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不仅扰乱正常交通秩序

还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极易引发刮碰、追尾等交通事故

各行其道才能安全有序




公交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近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2025年3月13日17时34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3***0的大型普通客车(公交车)行经市中区春华路西段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处理。经查,该公交车违法行为属实。公安交警部门通知该公交车驾驶人周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约谈了该公交车公司负责人,抄告其所属公司作进一步处理。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周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处罚。

出租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近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2025年3月19日17时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T***8的小型轿车(出租车)行经市中区滨江路中段张公桥大市场与滨江路交叉路口时,从直行道强行变道左转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处理。经查,该出租车违法行为属实。公安交警部门通知该出租车驾驶人张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约谈了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抄告其所属公司作进一步处理。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张某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出租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近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2025年3月24日08时57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T***5的小型轿车(出租车)行经市中区鹤祥路时,压实线变道调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处理。经查,该出租车违法行为属实。公安交警部门通知该出租车驾驶人杨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约谈了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抄告其所属公司作进一步处理。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杨某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近日,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2025年3月16日09时38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T***0的小型轿车(出租车),行经井研县中医院路口处,向左转弯时未提前开启左转弯灯、跨双实线调头,险些与后车发生交通事故。

接到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处理。经查,该出租车违法行为属实。公安交警部门通知该出租车驾驶人王某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并约谈了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抄告其所属公司作进一步处理。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乐山公安交警将持续严查、严处、严管、严治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变道、遮挡号牌、超速、超载、越线停车、强超强会、随意停靠接下客、开车时接打电话、不礼让行人、“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行车、停车秩序,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平台企业

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出租车、公交车、客车、网约车等平台企业源头安全监管,全面清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营运车辆驾驶人

遵规守法,安全驾驶,是每位驾驶员的义务和责任。出租车、公交车、客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作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其驾驶人更应严守交通法规,请广大营运车辆驾驶员朋友们,从自我做起,规范营运、文明服务、安全行车。

市民群众

出行务必乘坐合法合规的客运车辆,拒绝乘坐超员车和“黑客运”。

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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