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好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
启用时间
2025年4月7日。
二
抓拍功能及位置
(一)启用2套闯红灯抓拍设备(含反向卡口)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的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对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设置点位如下:
1、乐西高速出入口与安凉路8公里600米红绿灯路口;
2、乐西高速出入口与G348线乐沙大道1788公里100米红绿灯路口。
(二)启用1套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抓拍设备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设置点位如下:
金广路路政大队外(大渡河二号桥)。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29日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