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一女孩2岁被人贩子给拐卖。38年后被找回。面对失而复得的女儿,出于对人贩子和买方的痛恨,亲生父母起诉养家赔偿1200余万。



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女儿却为养父母求起了情,要亲生父母写送养书,不追究养家责任。



在养父母看来,只有亲生父母写一份送养书,便可以把非法变为合法,从而为自己洗白,最终逃脱法律的制裁。



对于自己女儿的请求,养父母态度很坚决:我们肯定不会同意!



这事也不能怪这女孩糊涂,毕竟她被拐时太小,而且和养父母生活了这么多年,已经建立起了感情。

可是,她又哪里能够体会到自己亲生父母的苦呢?这么多年下来,自己的父母一直都在煎熬之中,怎么可能就此轻易放过呢?更关键的是,如果轻易放过他们,今后对人贩子很难形成震慑效果!

那么,你们支持女孩亲生父母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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