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万火急
1998年9月9日18时01分,大庆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调度室接到大庆石油管理局干部张伟刚报案:9月9日下午5时15分,其下班回家时,发现母亲孟春庆、保姆董晓丽被杀死在家中,其父失踪。接到报案后,“110”调度室指令让胡路公安分局和市局刑警支队马上出现场。
大庆市
当日下午6时30分,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刑侦技术人员一起进行了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工作。现场位于让胡路区龙庆居民小区16号楼4单元102室(四室两厅住宅)。勘查中所见:现场门窗完好,进入室内是一小方厅,发现孟春庆尸体头东南脚西北,仰卧在内门内侧,腹部被刺两刀;小方厅南侧为一大卧室,在卧室内双人床与南侧窗户之间,勘查人员又发现了张伯良(报案人张伟刚之父)的尸体,尸体头东脚西呈右侧卧位,身上多处有刀伤;卧室西侧为一大客厅,客厅南侧阳台地面上是董晓丽尸体,头西脚东呈左侧卧位,身中3刀。现场无明显翻动迹象。根据发现人张伯良的六子张伟刚介绍,孟春庆卧室内床头柜装钱及存折的铁盒被移动,3000余元现金及13张银行存单和国库券去向不明。勘查中提取27CM、24.5CM可疑鞋底印痕两枚。经检验,分别是皮鞋底印和塑料鞋底印。经尸体检验,确认3具尸体是被同一种类单刃尖刀所杀。据尸温测试和尸斑、胃溶检验,推断3人死亡时间在9月9日上午9时左右。
根据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公安人员对案情作如下分析:
1、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持刀抢劫杀人的严重暴力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目的是侵财的可能性大"但也不排除报复杀人等其他动机。
2、作案成员为2人,其中一人脚穿皮鞋,鞋号为40号或41号,身高在1.72米左右;另一人脚穿塑料底鞋,鞋号为37至39号之间,身高大约为1.63米左右。两名犯罪嫌疑人均系男性。
3、作案时间约在9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之间。
4、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凶器是同一种类的两把单刃刀,刃长不少于12厘米,刃宽3.1厘米左右,刃背厚0.2厘米。
5、犯罪嫌疑人叫门入室,具有叫开门的条件。推断是熟悉张家或与张家有关系的知情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同时也不排除流窜作案的可能。.
6、作案过程:两名犯罪嫌疑人叫门入室,进屋后,2人各有分工,在小方厅进门处先将孟春庆刺死,又迅速进入客厅分别逼近张伯良和保姆董晓丽,在南侧阳台将董杀死后,又威逼张伯良进入孟春庆卧室,将床头柜打开、并抢走现金和银行储蓄存单后将张杀死,逃离现场。
这起入室杀人案非同小可,被害人张伯良,78岁,原系大庆市政协副主席、大庆市民盟主任委员、大庆油田总医院副院长、骨科专家;其妻孟春庆,77岁,系油田总医院的口腔科专家。这起案件在社会上、群众中影响非常大。
鉴于此案案情重大,影响面广,大庆市公安局局长刘忠志统一指挥,成立了“9.9”特大杀人案专案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邢贵宝、让胡路公安分局局长林国利、大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升平担任。并抽调市局刑警支队、让胡路分局刑警大队、派出所及全市有侦查经验的业务骨干共计108人,实行多警种协同作战。在省厅领导的指导下,立足于大庆,以让胡路和萨尔图两区为重点,以调查张伯良生前诊治过的患者,雇佣过的保姆、亲友关系和其他接触关系为突破口,全面开展侦破工作。
二、十拿九稳
根据现场案情分析和调查走访所获取的基础材料,专案组对侦破工作作出了如下部署:
(一)现场查访工作:由案发属地怡园派出所及让区刑警大队共计30人负责:
1.以龙庆16号楼为中心向周围8栋楼辐射,深入开展走访工作;
2.对全市出租车进行一次调查走访;
3.对全市各大商场、自由市场进行调查走访。
通过以上3项工作,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从而确定嫌疑人体貌特征及进出现场时间,同时力争查找出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凶器及同类鞋。
(二)被害人家属工作:由让胡路刑警大队大队长金树臣带领10名侦查员,负责同被害人家属谈话,搞清与被害人家庭有各种关系的人,通过被害人亲属、同事、朋友,摸清与张伯良家有各种关系的人,通过被害人亲属、同事、朋友,摸清与张伯良家有各种往来的人,从而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同时对全市有抢劫犯罪前科的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查证,争取发现线索。
(三)被害人家保姆的工作:由让胡路公安分局副局长吕刚带8名侦查员负责对在张家做过保姆的所有人员进行查证,搞清所有雇佣过的保姆本人及其关系人与本案有无关联。
(四)由大庆市大同公安分局副局长刘生民带领10名侦查员以张伯良家的电话记录本为线索,查找张家的知情人、关系人及可能产生各种矛盾因素人员,同时在被害人工作过的单位开展调查,摸清去被害人家看过病,有过交往的人员,从中发现线索。
(五)银行工作: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升平带领6名侦查员迅速对全市银行、储蓄网点全面清查,搞清被抢的银行储蓄存单的数量、号码、金额,同时控制全市储蓄网点,发现、抓获犯罪嫌疑人。.
(六)摸排清查工作:由专案组组长邢贵宝、副组长刘升平负责,通过技术部门提供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等条件,结合本案的作案手段、特点,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公开与秘密相结合的办法,部署摸排清查工作,以派出所为单位,对辖区内行业、场所,特别是流窜犯易于藏身的小录像厅、浴池、火车站、个体旅店及外来人员居住的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从中发现与案件有关的线索或嫌疑人。同时对辖区内的重点人、暂住大庆市的外来人员,特别是有过类似前科犯罪的有结伙作案可能的,要重点开展专门调查。
(七)协查工作:在全市公安系统内部发布“紧急刑事犯罪情况通报”,公布案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此案的侦破工作。同时请示省厅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协查通报,使各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及日常清查工作中中并案件,扩大线索。
经过一周的工作,各路情况陆续反馈到专案组。
走访组共走访八栋楼300余户共计1000余人,出租车1000余台,摸出一条重要线索:一退休工人向专案组反映,9月9日早8时50分,她从管局老干部活动室回家,距其家单元30米时,看见有两个人按单元门铃。当她走到单元门口时,其中一个人问:“门铃坏了?”她反问:“你们找谁?”
其中一个人指着张伯良家门铃说:“就找这家。”她用钥匙打开门后,2人也跟了进去。当她9点10分再次下楼时,两人就不见了。据她反映,两个人年龄在20-30岁之间,直观感觉不像城市人,一人1.72米左右,另一人比其矮半头。同时调查人员走访全市各大商场及自由市场200余家,最后查出了一种现场同类鞋及类似的作案工具。
通过对去张家看过病的人员调查,一个医院大夫反映,1997年11月17日,有一自称叫陆得明的男青年经张伯良介绍到他这里看病,该人看病期间曾说过张伯良家有钱,后来该人在这里做了手术,但没付手术费就失踪了,只留下一个身份证号。
根据以上搜集到的线索,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了综合分析,确认陆得明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他很像“一高一矮”中的高个,侦破此案有了希望。
于是,他们便集中全力查找陆得明。经查陆得明留在某医院的身份证号,系假的,其主人叫陈刚,在大庆萨尔图区铁西居住,该人称身份证早已丢失。专案组没有气馁,再次来到那家医院,查看陆得明的病历。按其所填的单位,再次查否。后他们索性按邮政编码查到了明水县永久乡。
这次查找,使侦查员们露出了笑容。他们找到了陆得明的居住地,他是明水县永久乡永丰村一屯农民,当年23岁。据其姐夫反映,陆已于1992年去大庆市打工,家住萨尔图区上游村。当侦查员满怀信心地找到了陆得明家的时候,却大失所望。陆得明早已出走。经查陆得明经常和无业青年邱某(男,16岁,肇州县兴城乡前胜村人,暂住在大庆市萨尔图区上游村)在一起鬼混,而且在七八天前又是两人一起出走的。这和那位老工人反映的一高一矮两人结伙作案的情况正相符。经对陆、邱两家搜查,发现具备现场同类鞋。在邱某家还搜出邱留下的绝笔信,流露出干了大事,对不起父母养育的意思。
因此,专案组决定将上述2人列为重大嫌疑人,开始实施追捕行动。
9月22日,市公安局局长刘忠志、副局长邢贵宝、郝德江、让胡路公安分局局长林国利、副局长吕刚、市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升平等人在让胡路公安分局召开紧急追捕工作会议。在其它调查、控制等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详细地研究制定了对陆得明、邱某的追捕方案:
1、立即召开市区内各分局主管局长会议,详细通报案情,部署查缉工作,要求各单位抽调专门警力,对本辖区内的旅店、打工场所、外来人口曾住地较集中的地方进行搜捕。
2、由让胡路公安分局副局长吕刚、大同公安分局副局长刘生民带队分别赶赴邱某的老家肇州县、陆得明的老家。具体部署如下:
(1)对已掌握的陆、邱2人亲属和可能的落脚点进行搜捕;
(2)扩出2人在省内外的一切社会关系;
(3)对2人的所有关系进行架网布控;'
3、抽调专门警力成立6个追捕小组,对已掌握的2人在大连、哈尔滨、大兴安岭地区大杨树镇、桦南县、山海关、绥芬河的亲属关系开展工作。具体部署如下:
(1)由让区刑警大队长焦玉华带队,赶赴大连市邱某的哥哥处开展工作;
(2)由让区刑警大队程来玉带队赶赴哈尔滨市,对邱某姐夫的亲属关系及肇东市邱某的姑姑、舅舅家开展工作;
(3)由让区刑警大队教导员吕滨秋带队赶赴大兴安岭地区大杨树镇,对陆得明、邱某的8个亲属关系开展工作;
(4)由让区刑警大队赵志航带队赶赴桦南县红丰林场对邱某的五叔开展工作;
(5)由让区刑警大队丁力带队赶赴山海关沈家胡同7号,对陆得明姐夫的妹妹开展工作:
(6)由让区治安大队长王心广带队赶赴绥芬河,对陆得明的姐夫的哥哥开展工作。
4、由让区刑警大队长金树臣负责对陆得明、邱某在大庆市暂住地进行全天候蹲守。
5、对陆得明经常与母亲通话的电话进行监控。
1998年9月25日,赴山海关追捕小组传来信息:山海关公安机关接到大庆市公安局发出的协查通报后,立即部署了查缉工作,对山海关沈家胡同7号陆得明的姐夫的妹妹家已架网布控。9月26日凌晨1时许,山海关公安机关在夜查工作中在一旅店内将犯罪嫌疑人邱某抓获。根据协查通报上的照片确认邱某就是“9.9”特大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山海关公安机关当即对该旅店蹲坑守候,又将另一犯罪嫌疑人陆得明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搜出在张伯良家抢劫的存折3张。
大庆市公安局接到山海关方面的通知后,局长刘忠志、让胡路公安分局局长林国利连夜率领8名侦查人员驱车赶赴山海关,于9月28日晚,将2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庆,并连夜对其进行突审,他俩对杀死张伯良等3人,抢走现金及存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他们的交代,起出了案犯作案时所穿的血衣。
至此,“9.9”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经过百余名侦查人员的努力,宣告破获。
三、十恶不赦
通过对陆、邱2人的审理,他们交代了抢劫杀人的全部犯罪过程……
1997年,陆得明因患腰间盘突出病,到张伯良处看专家门诊与张熟识。陆因家境困难,看病又欠下许多债,无力偿还。9月7日,陆母从老家明水县回来后,陆得明得知其母没借到钱,情绪十分低落。遂起抢劫念头。于是,陆就找到邻居邱某商量抢劫杀人一事,目标就是张伯良家。陆、邱2人一拍即合。由陆准备两把单刃尖刀。
9月9日早8时30分,陆给张伯良家打电话说去看病,张让陆带上X光片到家中来。9时许,陆、邱2人赶到让胡路区龙庆小区16号楼4单元102室张伯良家。叫开门后,陆到客厅与张伯良谈话。此时,张家保姆董晓丽正在阳台上化妆。邱某进屋后直接奔向董并用刀刺她。张伯良妻子孟春庆见状大喊杀人啦。陆得明这时抽出尖刀向孟春庆猛刺两刀,当场将孟刺死在方厅内门的内侧。此时,邱已将董杀死返回客厅。陆、邱用刀威逼张伯良,让张拿钱。邱用刀在张的手上、脸上划了几刀。张伯良被逼到孟春庆卧室内,打开床头柜,取出装钱和存款单的铁盒,将钱和存单交给陆、邱2人。陆向张猛刺数刀,将张杀死。2人洗手后,逃离现场。
陆、邱2人从叫门入室到实施杀人抢劫犯罪结束仅用15分钟时间。
多行不义必自毙。陆、邱2人受到了共和国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