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掩耳盗铃”,今有“遮挡号牌”。为了躲避处罚,个别驾驶人耍小聪明,以身试法想出了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妙招”,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还是难逃处罚。3月24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在开展勤务时,查获一起货车车牌暗藏机关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0时47分许,二大队在兴宾区迁江镇迁江街路段开展勤务时,一辆车号牌为桂F****8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入执勤路段过程中,执勤交警发现该货车前车牌两侧有东西遮挡,未完整显示车辆号牌,刚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突然车牌前的“遮挡器”自动往两边打开,把车牌完整地“亮出来”。执勤交警立即将车拦下,并要求驾驶人李某配合检查并演示遮挡装置。进一步检查发现,车辆后车牌也被认为用机油涂抹,未能完整显示。
经查,李某是要将货车拉载的石膏从崇左市扶绥县拉到来宾市象州县,为了躲避道路上无人治超地磅的监测,李某私自购买安装车牌“遮挡器”躲避日常检查,车辆行驶到地磅监控路段时就按下按键,将车牌遮住,企图让监控无法抓拍到车牌号以便逃避处罚。
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货车还存在超载嫌疑,车辆核载总质量为34950KG,实载58210KG,超载率达66.6%。
最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未达百分之七十的违法行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记分、罚款的处罚,并要求其拆除遮挡装置、清洗污损车号牌,同时,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货转运。
故意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一般会伴随超速行驶、违法超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这些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来宾交警提醒:故意不悬挂号牌,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行违法之事,不想“歪点子”,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得不偿失!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李丽妮 编辑:罗雪涛
视频:罗雪涛 来源: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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