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记者 张静雯) 记者28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以来福建省药监部门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创新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筑牢药品安全线。截至去年年底,全省2.3万家医疗机构参与“规范化”药房建设,覆盖率达80%。
据介绍,“四清”行动分别针对药品领域的四大监管难点开展,具体如下:在药品注册研发环节,针对临床试验开展“清源”行动,通过规范临床试验机构的备案,建立规范备案监督等机制,将监管前移至药品研发起点,确保药品研发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可追溯。在药品生产环节,针对委托生产开展“清责”行动,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委托生产的办事指南及程序规范,统一许可验收标准,进一步厘清委托、受托方质量责任。探索同外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模式,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在药品经营环节,针对网络销售开展“清网”行动,通过开展药品网络抽检研究及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探索建立药品网络监督抽样工作机制,推进电子取证技术运用。通过科技手段精准定位风险,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为合法电商平台和经营者提供公平竞争空间。在药品使用环节,针对医疗机构开展“清规”行动,以“规范化建设”帮助医疗机构清楚地掌握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标准和要求,同时建立自主管理能力。
截至2024年底,福建省药监部门对全省51家临床试验机构共162个专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责令整改缺陷342条;检查委托生产企业96家,发现并责令整改缺陷481条;监测网络经营主体(网店)80万余家次,检查网售企业1.1万家次,查办案件240件;组织检查医疗机构2.1万家次,查办案件1153件,罚没金额1345万元,有力推动福建省药品市场秩序向好向优。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