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有这么一群人,始终扎根社区基层,
他们“身兼数职”,
既是居民身边法律法规的“讲解员”,
又是基层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更是依法治理的“引导员”
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
为进一步发挥“两人”基层示范作用,引导群众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杨浦区司法局在本微信公众号上设立“好Young‘两人’”专栏,广泛宣传和深入推广“两人”培育过程中的有益做法、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通过大主题、小切口、宽视角,用生动的笔触、多维的形式,记录我区一批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感动基层的优秀“两人”典型事迹,充分展示杨浦区社区“两人”队伍的风采,为打造人民城市·基层法治Young本提供生动的实践案例。下面走进首期“好Young‘两人’”,来自长白新村街道广远新村居民区的法律明白人——陈晓颖。
陈晓颖是长白新村街道广远新村居委的调解干部,担任“法律明白人”已有6年。多年来,她以真学实干的态度,关切民情的情怀,当好群众知心人,做好法律明白事。
学法充己,升级基层“法律知识库”
陈晓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了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明白人”,她认真学习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民法典》的专题学习中,她对监护特别关注。随着社区老龄化程度加深,越来越多的老人和特殊人群希望能够指定监护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身为居委干部的她在和居民的交流中,时常会被问及这个话题。于是她利用闲暇时间认真学习阅读由长白新村街道社区服务办、司法所制定的《长白新村街道监护问题指南》。此外,还积极参加228街坊的监护问题专题讲座。活动后,她诚恳地向授课法官请教具体实务问题,如,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监护是否需要我们居委出庭?如果遇到其他人对居委指定监护有异议,我们该如何处理?从而不断加深自己对意定监护的理解。
用法惠民,解决指定监护“烦心事”
“陈老师,有桩事体真是弄得心里烦得不得了!侬好帮帮忙伐?”居民刘老伯来到了居委会,找到了陈晓颖。原来他的弟弟现年70岁,因智力残疾终生未婚、无儿无女,只有刘老伯在身旁照料。弟弟年岁渐长,记忆力逐渐模糊,对于账户密码等关键信息时常遗忘,因此反复要刘老伯带弟弟去社保局、派出所、银行办理身份认证,重置密码。刘老伯萌生了想担任弟弟监护人的想法。
得知刘老伯的诉求后,陈晓颖立即前往弟弟家实地走访。经查看两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确认双方的亲属关系和弟弟的特殊情况后,决定启动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她先是细心地指导刘老伯准备申请指定监护所需的材料,并带刘老伯及其弟弟一同前往专业机构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另一方面联系派出所,从数据库中寻找刘老伯和弟弟现存的近亲属7人。在陈晓颖的主持下,刘老伯的6位近亲属签订了《放弃监护资格承诺书》,自愿放弃对其弟弟的监护。刘老伯作为唯一不放弃监护资格的近亲属,成为了弟弟的指定监护人。完成协商后,居委会向刘老伯出具《指定监护人证明》,同意刘老伯作为刘某的监护人。至此,刘老伯终于在法律上成为了弟弟的监护人。
守法启众,当好社区“治理引导员”
探索老龄化社区老人和特殊人群的监护、照顾新路径后,陈晓颖把为居民服务的视角放眼到了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治理上。陈晓颖积极参与《广远新村停车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起草与制定。在细则制定前,陈晓颖在社区中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和梳理居民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对接社区法治专员,为细则中的内容匹配法律法规,确保细则的合法合规。细则实施后,陈晓颖持续跟进实施情况,评估细则与居民需求的契合度,适时优化调整,切实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陈晓颖常说,走“百家门”,走进的是家门,拉近的是距离。我们用细心、真心换取居民的安心、放心,只有真心为民,才能暖得民心。从她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如今的她正以专业解难题,用爱心暖人心,真正把法治融入居民的日常生活当中,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温情传递法治,不断守护百姓“稳稳的幸福”。
(文中出现的社区居民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