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高州根子镇,万亩荔枝林绿浪翻涌,枝头青果初现,处处都洋溢着丰收的希望。“法官,再晚一周(通路),今年的收成说不定就全毁了。非常感谢你们的及时介入,解决了我家的这一大烦心事。” 昨日,高州根子镇的果农老张致电高州法官时,感激地说。

据了解,申请人高州根子镇的老张与被执行人老吴是世代相邻的同村乡亲,共用一条历史形成的村道通行。今年年初,双方因土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老吴一气之下,在两家之间的通行道路上挖了一条深沟,导致老张一家无法正常通行。多次协商无果后,老张一纸诉状将老吴告上法庭。

高州法院经审理,判决老吴应在期限内恢复道路通行条件。但判决生效后,老吴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值荔枝挂果期,老张每日需往返荔枝林喷洒农药、疏果保产,道路的阻断令他每天出行都得绕行数公里,部分树木更因农药运输延误,未能及时喷药杀虫导致虫害加剧,老张心急如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着气温回升,各种病虫害开始活跃。现在正是保花壮果的关键期,我们每天要进行防治病虫作业3次,而人工的效率只有机械作业的三分之一,时间就是金钱,荔枝树哪里经得起这样的耽搁?”老张焦急地道出心声。

“荔枝产业是根子镇的支柱产业,更是村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每耽误一天都可能对他们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个案件背后关乎着百亩荔枝的收成、农户的生计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妥善处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法官认真分析研判,且多次到现场实地勘查。

“虽然强制填平水沟能快速结案,但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埋下更大隐患。”执行法官认为,转变被执行人的思想、赢得其理解与支持,促使被执行人实现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是本次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高州法院执行团队充分发挥“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工作模式的效能,联合镇综治中心、村委会工作人员到涉案村,积极开展执行前调解,争取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他家旁边明明还有路,又不是只有我家门前这一条路可以走。”看到执行干警的到来,老吴神色虽然紧张了起来,但是口气还是很冲。

“那边的小路我们看过了,连摩托车都很难通过,现在正是荔枝喷药除虫的关键时候,老张每天都要从这条路上往返几次荔枝林,这样已经影响他的通行权了。”

“那也不关我的事!这条路我们都走了几十年了,他突然说村中另一块地是他的,还说要硬底化,这分明是强占!既然这样,那我门前的路,我想挖就挖,和他没什么关系。”老吴说起这件事还是愤愤不平。

“老吴啊,这条路通不了,对你家也有影响啊。”同行的村干部赶紧劝导,“去年你家的白糖罂荔枝卖了8万多块钱吧?要是这条路继续不通,周边果园病虫害传染过来,你的荔枝果还能保住吗?”

老吴沉默不语,眉头皱了起来。

“我们换位思考,如果你要从别人家门口经过,他把路挖了一个大坑怎么办?而且《民事判决书》也写得很清楚,邻里间产生了纠纷,应该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权,这样意气用事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执行法官也趁热打铁,翻开判决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吴释法明理。

“吴叔,你看,这个人因为有能力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不履行,被判刑了呢。”眼见老吴的激动情绪有所缓解,执行干警立刻从法院公众号上找到一起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递给老吴。

“如果你不履行义务,还阻挠执行的话,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今年你家荔枝收成必定受影响,为了赌气导致两败俱伤,不值得啊!”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小李也加入劝导,让老吴想清楚后果。

看着案例,在众人的多番努力劝说下,老吴终于冷静下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家人一起把深沟填平,这条断了多日的路终于恢复畅顺。


(来源:高州市人民法院)

编辑:黄 茵

初审:林柳青

复审:林华善

终审:邹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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