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日本方面闹出了一场大闹剧,那就是日本方面竟然宣称1972 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日本方面似乎不想继续遵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明确的一些条款!众所周知《中日联合声明》是中国和日本实现邦交正常化的重要基础,《中日联合声明》第六条明确规定:中国和日本要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如果日本要否定《中日联合声明》的法律效力,等于是动摇了中国和日本邦交正常化的基础。



《中日联合声明》对很多事情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中日联合声明》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需要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个人认为,现在日本突然跳出来宣称《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想要改变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中日联合声明》签署后的很长时间日本都坚守“台湾省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原则,不过最近几年日本的立场却变了。



在过去的几年,日本不断发表干涉我国台湾问题的言论,多次表示不允许任何一方武力改变台海现状!虽然日本根本没有这样干涉台海的实力,但日本方面发表这样的言论就是在粗暴干涉我国台海问题,甚至前几年日本还传出过“台湾有事就是日本有事”,这句话简直可以理解为日本方面发出的一种“威胁”!不过在《中日联合声明》面前,日本的这些所作所为都是非法的,是站不住脚的,现在日本突然宣称《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显然是想推翻自己此前的立场,违背自己在台海问题上的承诺。



不过,《中日联合声明》不仅仅是在中日邦交正常化、台湾问题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声明的第五条也明确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中国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实际上二战结束以后,包括各种国际法和国际公约在内,都支持我国对日本进行战争索赔,但在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我国明确表态不会对日本进行战争索赔,可以说为了中日邦交正常化、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我国已经做出了重大的诚意和让步,这一点日本应该心知肚明并心怀感激。



而在《中日联合声明》签署之后,我国也一直严格遵守该联合声明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从未对日本提出过战争索赔,但现在日本方面竟然宣布《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日本的这样一个态度似乎也是在说,中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也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换句话说就是,只要日本坚持《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那么中国就随时可以向日本进行战争索赔,而且这一点也会得到相关国际法和国际公约的法理支持。



如果因为日本方面的背信弃义、言而无信,导致《中日联合声明》在日本那里不再具备法律约束力,从而让中国随时可以对日本进行战争索赔,那么这笔账我们就需要好好算一下了!日本发动的历时14年的侵华战争,共造成了3500多万中国军民伤亡,这种巨大的伤害,日本打算怎么赔偿?14年侵华战争,对中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际复利计算现在至少达到了30万亿美元,这个损失日本打算怎么赔偿?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在历时14年的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对我国的文物古迹进行了大量的掠夺和破坏,相关数据显示,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劫掠了我国超过360万件文物,北京猿人头盖骨也是被日本侵略者劫掠后最终下落不明,另外日本发动的这场侵略战争造成了我国大量古城、古迹的损毁,这些都是无法计算的文化和历史损失,如果日本坚持认为《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那么好办,日本就需要先好好想一想如何对中国进行战争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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