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3月28日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始正式公开征求意见。“电子”“信息”等字眼反复出现,“确立电子凭证、电子资料法律效力”“规定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和办理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纳税申报”等新制度引人注目。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税收征管法修订,顺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进一步巩固近年来税收征管改革成果,有利于促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数字化,目的在于提高效率,初心在于惠民利民。《征求意见稿》将税务部门近年来数字化改革成果和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固化为法律,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如明确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实时共享能够取得的资料、信息,不得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重复提供;实行纳税人识别号和实名办税制度,简化资料提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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