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三届“世界水日”

3月22-28日是第三十八届“中国水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六个行动”部署要求,提高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惜水、节水、护水的法治观念,近日,新城区法院、赛罕区法院和林格尔县法院干警深入辖区文化广场、雅玛图森林公园、浑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以及包联社区,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沉浸式普法宣传活动。

新城区法院


3月25日,新城区法院干警走进雅玛图森林公园,与保合少镇政府、当地林场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新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军带领保合少人民法庭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等方式,为来往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水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以及破坏水资源、森林失火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同时,通过讲解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呼吁大家增强防火意识,树立节约用水、依法用水的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赛罕区法院


3月22日,赛罕区法院干警深入辖区文化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墙、宣传手册吸引了过往群众目光。干警们通过生动的图片和详细的文字,从水污染防治到水资源利用,从个人用水权益维护到企业排污责任,全面介绍了我国涉水法律法规的要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以及日常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同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宣传手册,方便市民随时查阅水法规、节水技巧等内容。

此次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也彰显了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责任与担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和林格尔县法院


3月26日,和林县法院盛乐经济园区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前往浑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以及包联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的方式,普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由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介绍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等知识。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讲解,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破坏水资源的严重后果,从而自觉树立节水意识,积极参与到水资源保护中来。

呼和浩特市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以司法力量护航绿水青山,让每一滴水都成为生命的灵动音符。

▌责任 编辑:何佳俊

校对:段丽娜

审核:郝新新

▌ 稿件来源:新城区法院、赛罕区法院、和林格尔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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